第一章 月下刺猹
作者:两只肥啾   穿进语文书,从刺猹开始最新章节     
    穿进语文书,从刺猹开始民国篇:《少年闰土》第一章月下刺猹夜幕降临,一轮圆月如皎洁银盘挂上天穹。

    熹微月光下,一道黑影悄然穿梭在瓜田荫苗之间,阵阵海风拂过,掀起一片片枝叶。

    “吱吱~”

    黑影忽然停住脚步,似乎被什么东西惊扰到了,回头向四处张望。

    忽地,一柄闪烁着寒芒的钢叉在它眼中逐渐放大。

    “噗!”

    钢叉狠狠穿透那黑影的脖颈扎入沙地,鲜血顺着尖端流淌而下,溅落了一地的鲜红。

    “吱吱~”

    那黑影并未立刻断气,而是发出一声声悲嘶,挣扎不断,鲜血从喉咙喷涌而出。

    另一边,十米开外,一名项带银圈的小少年从茂密的瓜丛中站起,拍了拍身上的草屑。

    一击毙敌,他并未自傲,而是看着眼前凭空出现的一行字……

    【技能:飞叉,熟练度:53→56/100,熟练度+3】

    ——肉眼可见的看着自己变强,多是一件美事啊!

    收起面板,少年满意的将钢叉拔出,从身后取出麻绳将那偷瓜猹捆绑结实,动作娴熟的挑在钢叉上。

    瞧瞧,这就叫专业!

    少年叫张闰土,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这一生只是迅哥儿笔下被旧社会压垮的顺从者。

    但事实上……不出意外的话,该出意外了。

    在他九岁那年,后世穿越者孟可带着金手指占据了这具身体。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优秀青年、奇点孤儿院派往诸天万界的杰出代表,他理所当然的觉醒了金手指。

    虽然这金手指不能像路胜兽那样喊‘深蓝,加点!’,但它可以让自己的每一滴汗水都有收获。

    一个可以看见自身数据的系统面板,以及穿越世界时被赋予的紫色天赋:勤能补拙!

    多好的天赋,不逆天改命、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都对不起这次穿越机会。

    刚开始,孟可企图利用这个天赋去读书,在清末考个秀才或者举人,一举迈入未来的核心圈子,抱某位图书管理员大腿。

    可事实证明……在清末想要科举真的不是只靠勤奋就行的。

    钱、背景、人脉、天赋、努力、际遇,最多只能缺一样。

    孟可呢?

    呵呵,他只有一项勉强能符合。

    读书不行,那就经商吧,至少能够衣食无忧、实业兴国。

    当他把一些后世的经商思路透露给父亲张富庆后,这位思想传统的老男人立刻就让孟可知道了什么叫信仰大融合。

    左手符水,右手佛珠,头上还用朱砂画着符印。

    张富庆花了一家子两个月的口粮,才请来两位大师为儿子驱邪。

    不得不说,这两位大师还真有点‘功力’,差点真把孟可给送走了。

    想撇开父亲单干,可年龄还没手指头多的黄口小儿又怎么能在这吃人的世界上混得开呢?

    小儿持金过闹市的下场……

    没办法,只能放弃经商的想法了。

    初从文,半年无果;改从商,险些丧命……

    孟可若不是知道现在是清末,还以为自己在宋代杂记《杨一笑》的世界里呢。

    穿越一年,一无所成,堪称穿越者之耻。

    不过,这样也好,这些经历虽然很惨,但也磨平了他自以为是天命主角的傲气。

    所以孟可选择了一个比较稳妥的道路。

    习武!

    有几招庄稼把式打底,再配合着远比同龄人壮实的身躯。

    这次的决定总算不那么遥不可及,半年下来,他已经能在数头凶兽的围攻下从容应对,并且抽空完成反杀。

    进步很快啊,距离楚霸王的‘万人敌’水准只差亿步之遥。

    孟可收回思绪,抬腿迈步,离去,他已经习惯于这样的生活。

    “这次的猹比上次那头要重二两三钱。”

    瓜棚里,灶火的橘黄色焰光从硬柴堵住的缝隙里透出,倒映在土屋墙壁。

    木柴被火一烧,响着噼里啪来的碎响。

    角落放着一堆卷着的草席。

    席子上坐着一个肤色黝黑的中年男人,头发花白,脸上满是沟壑,似乎还夹着沙土,灰扑扑的。

    这就是闰土的父亲,张富庆。

    “爹,你都不称一下的吗?”

    闰土放下钢叉,一屁股坐在男人旁边,用双手搓了搓掌心干涸的血迹。

    男人闻言,抬手将猹挂在墙上,笑骂道:“就你爹这双手,一掂一个准,最多差个一钱左右。”

    闰土嘿嘿一笑,倒头躺在草席上,没有反驳。

    无他,唯手熟尔。随手掂重量,这是老爹吃饭的活计,确实不可能出错。

    “你睡吧,下半夜我来守,顺便把这猹给收拾了。”

    张富庆看着儿子疲倦的样子,说道。

    “嗯!”

    他确实有些累了,低声回了句,直接闭眼,和衣而睡。

    刀刃从猹的脖颈伤口刺入,往下划开……

    血腥味顺着海风灌入瓜棚,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就在孟可将睡未睡、迷糊懵懂之际,张富庆已经将猹给收拾好了。

    他坐在瓜棚门口,抽出挂在腰间的烟袋锅子。

    噗地一声吹出烟灰。

    然后朝着的破布鞋鞋底上重重磕了一下,动作娴熟。

    他慢悠悠的捻着烟袋里的旱烟烟丝,装进了黄铜烟锅里,装了几次,满满当当。正欲吹着火纸的时候,却又犹豫了一下,将烟锅里的旱烟丝重新倒入烟袋,只留了浅浅一层底。

    “………”

    他口中低声喃喃了几句话,吮了一ロ又一口的烟嘴。

    烟气从他的鼻孔喷出,被习习海风吹散,消失。

    “今年干完,过年领了周老爷的赏钱,明年再去给张老爷种一茬春稻,就差不多能凑够送你去武馆习武的钱了。”

    “嗯——”

    孟可根本没把父亲的话过过脑子,只是迷迷糊糊应了一声。

    “?!”

    很快,他反应过来了。

    “爹,你没糊涂吧?去武馆习武多贵啊,付了这钱,咱们明年口粮呢?”

    “不碍事,有你老子呢!大不了多接点活,累一点。”

    张富庆将烟锅放回腰间的腰带,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沾到的尘土。

    “我不去,我不爱习武……”

    二十来岁的灵魂不是傻子,窘迫的家境,让他知道不能奢求太多。

    多了,家就垮了。

    就像迅哥儿在《少年闰土》文中写的那样,张富庆是真的十分爱闰土这个儿子。

    虽然孟可才来一年多,但作为孤儿的他,早就把张富庆当做自己的亲生父亲对待。

    “知子莫若父!你喜不喜欢习武我还不知道吗?是当你老子眼瞎吗?

    张富庆头也没回,淡淡地说道。

    是啊,知子莫若父……

    这半年来,孟可明里暗里向村里有些名望的猎户、老农学习庄稼把式,想必早已被父亲看在眼中。

    他不再执拗了。

    “嗯!”

    草席上的孟可睁开了眼,眼中锋芒毕露,一扫这两年颓势,他开口了,语气轻微而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