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1章 调整税政
作者:苏家老三   南风紧最新章节     
    用了一个月时间,绕着广州府城兜兜转转一圈,直至十月二十日,苏圣平方才回到广州府城。

    一个月时间下来,广东全省局面已经趋于平静。广东省政事厅已经正式组建完成,监察、审计、司法部门也组建完成。各府政事司框架也搭了起来,已经能够正常施政,个别府监察、审计、司法也开始办公。只有部分边缘县份没有组建政事处,只能暂时实行“军管”,待到各府理顺了管理之后慢慢补充。

    当然,这个过程并不十分顺利。主要是两方面,一个是消化官府原有吏员带来的矛盾。

    清理消化过程中,府一级的还好,就算原本是贪污、无能之辈,大多在府城有一份家业,被国民军清退后也只能忍着。反倒是那些县衙里的吏员,有不小的麻烦。

    这些吏员大都是地头蛇,以前作威作福惯了。一开始,省府两级的官衙刚刚组建,泉州那边调派的人手还没到,各政事司派往县城的官员有限,最初只希望尽可能恢复秩序。

    再者,派到县城的官员一般就三五个,带着一个连或两个连的国民军就上任了。维持秩序可以靠国民军,但维持统治可不敢靠这些军士。于是乎,官员到任的第一件事就是甄别任用原先的吏员。

    原先高高在上的吏员往往因为名声不好、常年贪污等原因纷纷落选,反倒是县城的一些读书人、原先不得志的一些吏员入选了。如此一来,那些地头蛇自然不能答应。就想按照以前的老办法,挑动有幸留在县衙的吏员和民众抵抗统治,想给那些县官一点颜色看看。

    那些吏员在县城有很大的能量,和当地的一些官绅也有着这样那样的联系,想的制造混乱,然后再出来收拾残局,显示自己的能力,让新的县官离不开自己。恰好这个时候开始要征收秋税,民众在这些有心人的挑动下,政事处还没征税呢,就谣言四起,说是国民军要征重税。

    此时村官体系还没建立,税赋还得政事处的吏员亲自下去征收。问题就出在征税的过程中,国民军军士没有随行,跟着吏员一起下去的只是一两个捕快,或许是征税的过程中急于在新上司面前表现自己,或者是囿于陋习,有贪污纳贿之举,竟然出现民众抵制交税。而那些捣乱分子也没控制好局面,有两处竟然发生了吏员被打致死事件。

    这种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矛盾,广州府、沿海府县和实行军管的地方反倒不严重,倒是一些实行正规治理,却又因治理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的地方最为严重。

    巡视途中收到奏报,苏圣平立即下令各地采取严厉手段对捣乱分子予以重击,彻查征税过程中违法的吏员。同时安排戏团、思训方面赶往矛盾比较严重的地方进行宣传,及时解释税赋政策。

    这样一来,普通民众方才知道新的官府税赋比以前低了许多,自己也被那些无良的乡绅老爷给骗了,再加上国民军使出了雷霆手段,局面很快就控制下来。

    同时,正好利用那些乡绅的罪行,苏圣平指示政事处进行“土改”,征收了那些乡绅的土地后,有偿划分给一些贫农,允许他们分三到五年时间偿还购买土地的债务。

    他一直不敢实行激进的“土改”,因为泉州等地的基层对自己很支持,没有尝试的条件,这会正好实验一下这种相对温和的政策,为以后占据更多地方后推广积累经验。

    田亩税赋的问题主要出在信息部不对称,被一些利益损失者利用,才发生了冲突,但广州府等地的商税矛盾就不同了。

    此前已经说过,福建三府的商税实行定额税的政策。这是充分考虑当前的征税条件制定的一个策略,但这定额税之所以在福建三府能够顺利实行,离不开三府的大小商家某种程度上都是苏圣平的铁杆盟友或者是利益相关者这一事实。广东这边则不然,四海商社、天南商社这种大商社不怕他们偷逃税收,可面广量大的中小商人就有些麻烦了。

    携新胜之际,在广东全省征收商税,让所有商人形成纳税习惯,需要官方和民间共同努力。官方制定了合理的税收政策,民间方面有四海商社和天南商社做好表率,再加上王少杰、朱强等的宣传攻势,总体上并没有引起太大的反弹。

    考虑到现有的征税条件,总结了福建三府和宝岛征收商税的经验,广东商税仍旧采取定额税为主的策略。即四海商社、天南商社这样的大商家,每年定额交税,至于他们能赚多少钱暂且不论。

    四海商社的定额是每年十一万两,天南商社则是九万五千两,其他比较大的商家各有定数。当然,也制定了一些例外情况,比如但凡有确切证据表明商社遭受无妄之灾,比如船队遭受海难,经府一级的财政度支和巡查拘捕部门查实,报省政事厅核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减免部分商税。

    在采取定额税的同时,也制定了针对中小商铺的征税制度。包括两方面,一是中小商贩也有定额税,营业额低于三百两的实行免征,三百至五百的每年征收五两,五百至一千的每年征收十两。

    这主要针对的是城中的一些商铺,虽说不可避免的会出现腐败或者临近征税数额时逃税等问题,但把起征点提高至三百两,这已经规避了绝大多数小商贩,避免他们受到盘剥。

    至于不属于定额税,但每年营业额几千上万两的商铺,只能依靠制度来规范,这就是要实行的商照制度。

    要在广东地面上经商,只要有固定店铺、仓库、作坊等都需在府、县工商实业部门申领商照,办理商照不用交纳费用。但是,商照上明确注明了该商户从事或经营的行业范围。

    然后,财政度支部门会给该商户发放一本类似于发票的文本,用于该商户进货、出货时进出城门、海港等的凭证。凭证上是进出货物种类、价值、来处去处等资料。这既是商铺日常经营中待查的凭证,也是征税的依据。

    最终,财政度支部门会根据文本核算商社应缴税款,这个税率就跟其他地方相统一了,统一定为营业额的百分之五。

    广东这边实行的税赋政策,是对之前的税收政策的一次调整。农税基本不变,“一条鞭法”、“摊丁入亩”、“市价征税”等和其他地方没有什么不同,商税则是进行了重大调整。

    首先一点,就是确定了大小商户的定额税制度,大商户不是随便说说的,而是要由省一级政事厅最终确认。小商户同样需要认定,需要府、县政事部门认定。

    被确认为大商户,虽说有交税这个任务,但同时也能享受权利,比如他们会是各地议政会成员的优先考虑对象。周金泉如今就是广州府议政会筹备委员会的主任,日后广东省议政会也必然有他一席之地。

    目前,广东全省确立的大商户也就十三家,这还包括已经准备在广东全面设点的物流行、钱行和南洋商社,他们总税额也接近六十万两。

    其次,就是根据营业额设立的税率。原本福建和宝岛那边是十二税一的税率,这是按照利润来算的,相当于百分之八点三,可这利润实在是不好统计。如今改成按照营业额计算,比较方便统计和核算,税率相应予以降低。

    与此同时,就是建立商照制度。和民政管理的户籍制度一样,商照制度能够更好的将商人纳入体系管理。像四海、天南等大商社,同样需要申领商照,小商户也同样需要申领。申领商照的同时,工商实业和财政度支部门才会对商户的营业额进行一次初步的核算。商照制度的建立,不仅有商户管理和税收征收一个功能,还有诸如经济数据统计这样的重要作用。

    福建三府及宝岛的商家和苏圣平的利益相关,因此在他制定诸如税收政策的时候,他们采取的态度往往是全力支持苏圣平,这样好是好,却会导致有些政策制定后不尽如人意。相反,广东这边的商家,即使如四海商社这种已经准备投靠的商户,现在还没那种觉悟。

    苏圣平又有言在先,让他们对政事司的政策畅所欲言,因此在商税政策制定过程中就大胆说话,为调整商税建言献策,倒是一件好事。

    因此,回到广州,听了张文昌等人的汇报后,苏圣平高兴之余,把十三户确定为大商户的主事人都请到了住处,设宴感谢他们,顺便把原来广东的一些高官,包括原广东防御使陈浩、广东学政谈世文、广东藩台薛仁文、广州通判汪明渠等。这让原本还因为提出反对意见的那些人心中大定,更是对苏圣平虚怀纳谏的作风感动不已。也让原广东的高官心中大定,心中更加确认苏圣平有明君之相,值得追随,也不枉自己背着背叛吴朝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