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大家的商讨之后,最后所有人投票表决,出兵路线为南美一路,主力大部队进占控制整个中东和北非为一路,第三路则是总预备队为20万正规军。
这一战中东北非方向正规军出动100万人,阿三仆从军出动600万人,总兵力700万。另外就是关于中东和南美的人口待遇问题。
对樱花国的人口直接灭掉,因为留着也是祸害,对待南美的毒枭和黑恶势力,也只直接灭掉或者把他们逼走,让他们去祸害别的国家去。
中东的话因为主要是阿拉伯国家,愿意投降的可以免去一死,待遇等同阿三,为二等公民。不愿意投降的直接赶走或者直接从肉体上毁灭。
虽然杀戮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但是不妨碍我用杀戮从肉体上消灭反抗者。
达成决议之后,李义的庞大的战争机器已经开动了起来,主要作战对象就是这两路兵力。尤其是中东和北非的行动很重要。
这关系到李义的能源安全问题,李义之前曾经在中东各国建设矿场和小规模武装力量,这些矿场就是为了开采石油而建立的。
为了这些矿场,李义组建的武装力量没少和当地人发生冲突,不过出动的都是李义之前在国内废物利用的一群混黑的势力编练的偏民间武装的力量。
这些武装力量没有重武器,只有rpd机枪和56半自动,但是训练上可也不算差,战斗力居然也很不错,比那些中东人的战斗力太多了。
由于有利益的军事顾问的指挥,所以这些武装本质上也是属于李义的黑手套,成为了当地中东人的噩梦之一。
很快军事行动就展开了,让我们把视线转到南美地区。整个南美地区一由桑巴国,壁鲁,阿根廷,智力,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委内瑞拉等几个大国还有几个小国构成。
从矿产资源分布来说,主要矿产资源集中在这几个大国上面,尤其是沿海的几个国家。目前李义的伞兵在这边控制的地区就是智力和壁卤的沿海毒地区,也是两国矿产资源最好的地区。
如果是正常的气候的话,此刻的南美基本上都是处于热带雨林地区,热带雨林里十分危险。可是如今全球进入冰封极寒时期。整个热带雨林也全部消失了。
而且经过大地震之后,南美的地形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中间的主要山地地区都变成了大盆地,四周的桑巴等国家沿海地区变成了高地的存在。
这列原来的时候总人口大概是5亿人口,当然这个数字不一定准确,因为有很多都是生活在热带雨林里的原始部落。这些人口很多时候当地的政府不一定完全统计准确。
但是总的来说目前整个南美人口幸存下来的不超过400万,因为以龙国的实力加上工业化,才也只能保证百分之一左右的人口幸存下来,南美国家的基础太差。
以他们的工业水平还有物资储备情况来看,绝对要低于这个比例的,根据幸存人口的比例来推断400万是极限了。但是意外的樱花国的移民在那边居然还能夺取这么多地盘,看来果然是个祸害,必须全歼。
这边的30万正规军配属450万左右的阿三仆从军,这些阿三仆从军继承了冷兵器,长矛,大盾,砍刀三件套。
凭借这些装备这些阿三仆从军就可以和数量众多的丧尸独立作战,当然他们也会得到正规军的火力支援。
和正规军以以旅为单位的行动不同,这些阿三普从今的使用则是直接以大兵团的方式进行,因为仆从军的价值就是打丧尸,减少弹药消耗。
不过这些仆从军也是伴随着主力一起推进的,30多万正规军直接分成10队,每队三万多人大概是3到4个合成旅组成的作战集团,有资历最老的旅长担任临时指挥官。
仆从军则是分成三部分,每部分150万人,跟随三个集团军的军直属部队一起行动,每个集团军除了各个合成旅之外还留下了1个旅的部队担任预备队,准备随时支援其他路。
而且这还只是陆军,除了陆军之外,李义还在这边修了五个空军基地,这五个空军基地的位置可以保证战斗机和轰炸机随时可以支援前线,支援范围控制在整个南美洲。
一旦有部队发出空军支援的话,就会由南美军团司令部进行协调距离战场最近的机场派出空军支援。
十路正规军分别是从哥伦比亚的卡利,厄瓜多尔的瓜亚基尔,壁卤的瓦拉斯和其首都科玛等等沿海一共十个城市开始出发行军。行军路线自西向东不断的以旅为单位进行分兵探查和对一些地区的占领。
总的战略战术主打的就是一个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十支正规军如同耙子一样自西向东席卷而去,一些敌人就算是从耙子缝漏出去也会遭到后面的集团军指挥部的一万多总预备队的清剿。
其中第五兵团就是从科马附近地区出发的,因为科马距离海边太近,天灾开始的时候就被放弃了,最后全国大部分壁卤人直接集中在中部的塔尔玛地区。
该地区就算经过大地震之后依然地势较高,基本上该国超过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幸存人口都集中在这里,大概总共有25万人口。其中正规军军队1.5万人,剩下的都属于武装平民,和阿三仆从军性质类似。
第五兵团的三个合成旅直接一字排开依次扫荡着该国境内的其他中小城市,就连小乡镇也不放过,主要作战目标就是消灭丧尸,同时搜查幸存者。
让第五兵团临时指挥官吴玉龙遗憾的是一个幸存者没看到,基本上除了丧尸就是丧尸,他们在前面行军搜查,后面的集团军军部则带着阿三的仆从军去剿灭丧尸。
就这样直到2070年9月,吴玉龙终于赶到了塔尔玛地区,经过了接近一个月的行军,终于到了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