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还没有什么室内体育竞技场,都是水泥地,有些地方看起来还凹凸不平的,不过这个新建的篮球场看起来还不错,篮球架看起来还是簇新的,地上的油漆也是新刷的,没有被过度磨损的痕迹。
由于暑假里,大多数学生都放假回家了,篮球场上没有什么人在,沈逸看着眼前空荡荡的篮球场,发出了一声感慨,“第一次看到这里的人这么少”。
“平时我来的时候,一个空位都找不到,几乎可以算得上是人满为患了”。
“就是没什么人跟你打球了”,高小胜打趣道。
“没事,正好趁着暑假的时间,磨练一下技术,开学的时候,把他们一个两个的都打趴下”。
“你之前学过什么运动没有”。
高小胜想了想,“打乒乓球、滑旱冰和骑马,骑马是去西藏旅游的时候学会的”。
“可以啊,看不出来你还会这么多呢,正好我不会滑冰,赶明儿换你来教我”。
“没问题”。
“你拿着球,我先教你最基本的,怎么拍球和运球,先把马步蹲好”。沈逸教学的时候倒是收起了笑嘻嘻的表情,看起来既严肃又认真。
高小胜看出沈逸是真心实意想要教会自己,便也屏气凝神地认真学习起来。
想要学好任何东西,最开始的时候总是枯燥无味的,只有通过一遍遍的练习,才能打下坚实的基础。
“投篮的时候,手是这样的,你看我的姿势”,沈逸一边指导高小胜正确的投篮方式,一边把球投了出去,三分线之外,命中篮筐。
直接让高小胜看直了眼睛,这也太帅了吧,“大哥,请收下我的膝盖”。
这般风轻云淡的投篮,给高小胜一种,他上他也行的错觉,也试着站在三分线外投了一次,当然是没中,一口就想吃成一个大胖子,纯属于做梦。
沈逸不带嘲讽地轻轻勾了一下嘴角,他当初看别人打的时候也是这种心态,还以为这种距离,简直就是小菜一碟,轻而易举就可以投中。
结果,自己尝试的时候,压根就不是这么回事,打了好几年,他才能做到这种程度。
“没事,大家刚开始学的时候,都投不中,你先尝试投中一分球”。
在沈逸的指导下,高小胜迅速掌握了打篮球的技巧,但由于缺乏练习,几乎每次都能被沈逸抢到球,完全防不住。
连续运动了两三个小时,太阳就要落山了,沈逸看着黄昏中的落日道,“今天就到这里吧,再打就不安全了,万一不小心砸到自己,就得不偿失了”。
接着背对着篮筐,随手向后扔了一个球,篮球命中篮筐,落了下来,滚到了高小胜的脚边。
高小胜完全惊呆了,大哥,你这是想帅死谁啊。原来,他不是不爱看别人打篮球,这种技术好的帅哥打篮球,简直是行走的荷尔蒙,高低得让班上的女同学暗恋他三年。
沈逸打开杯子,仰头喝了一大口水,有些水珠顺着喉结,流到了衣服里面,小麦色的皮肤在黄昏中仿佛镀了一层金光。
高小胜:……懂了,马上就去把皮肤晒成小麦色,这该死的魅力啊。
“哥,你刚才简直在犯罪”。
“犯什么罪啦”,沈逸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笑道。
“你偷了我的芳心,你个偷心犯”,高小胜做了一个捂心的动作,这个篮球他学定了,学好了,也去帅死别人。
“我敢保证,喜欢你的女孩子可以绕学校一圈”。
沈逸乐得哈哈大笑,“算是吧,我也不知道她们喜不喜欢我,但是如果有女生给我送水的话,我都会拒绝的”。
“我已经有对象了,等我研究生毕业我们就会结婚”。
高小胜觉得自己猝不及防地被塞了一嘴的狗粮,晚饭也不用吃了,饱了。
啧啧啧,瞧瞧这一脸甜蜜的笑脸,眼睛都弯成了一道月牙了,那一口的大白牙,没眼看了。
这一下算是打开了沈逸的话茬,高小胜根本就没有插嘴的机会,全程看着沈逸冒着粉红泡泡地讲述自己的恋爱过程。
好家伙,本来以为是痞帅体育生,没想到是恋爱脑。
“我们第一次见面就是在学校门口的书店,当时不小心拿到了同一本书,我记得特别清楚,是列夫·托尔斯泰的《复活》”。
“手不小心碰在一起了,就像是触电的感觉。我们两眼对视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的心脏在剧烈地跳动,大脑里面全部都是砰砰砰的声音,她转身就走掉了,我当时没有反应过来,没能及时留下她的联系方式”。
“没办法,只好接下来每一天都在书店里等着,万一她哪天就来了呢”。
嘶,牙好酸,受不了了。不过,看见别人幸福,高小胜也由衷地感到高兴,这种快乐真得很能感染人,他不由自主地也露出了笑容。
接下来两个月,高小胜的生活过得非常充实,翻译文本、看书、练球成为他的日常,虽然说,他也时常觉得自己非常菜,但有什么关系呢。
正在做就好了,没有什么事情的成功是一蹴而就的,每天做一点就够了,翻译得很烂也不要紧,不用为此而感到焦虑,只要每一天都比过去的自己更好就够了。
高小胜心态那叫一个稳,错了就错了,下次再改就行了,翻译得没有诗意,那就改呗,也不管会不会被嘲笑,谁还没犯过点错啊,大家不过都是一笑而过。
谁还天天闲的没事干,专门记别人的糗事,不用过夜,这事就能被大家忘得一干二净。
除了自己,没人会非常关注你,大家自己的事都忙不过来了。
字典的从新到旧,见证了高小胜每一天的努力。
四月最残忍,从死了的
土地滋生丁香,混杂着
回忆和欲望,让春雨
挑动着呆钝的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