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一战
作者:西瓜鱿鱼   心魔传说最新章节     
    商务车疾驶在高速公路上,西省的高速公路开山架桥,穿梭在群山之间。走了大约两个多小时,前面的路旁已经没有高山了,这是进入了平原。车速也快了起来,钱叔叔一看就是老司机,车开得又稳又快。现在有钱人都喜欢用商务车,没有豪车的高调,又有轿车的舒适,人们常说,你永远也不知道,从一辆商务车上会下来什么人。
    和群山不同,两旁是绿油油的庄稼和各种果树,一派生机盎然。这里的小麦曾经供应着西省总量的70%,现在又是全国重要的苹果、梨、樱桃、冬枣等水果的产地。
    何林、何璐和思思趴在车窗上,看着这些景色,竟也津津有味,减轻了旅途的烦闷。
    行驶了两个小时,从万泉县高速口下了高速,张平安和陈铁梅还有岳父岳母,以及娟都在路口等着。
    张平安招了招手,大家没有说话,就跟在了张喆姥爷的车后面,来到了县里最好的饭店。
    大家下了车,钱叔叔停好车,大家就一起走进了饭店。县城最好的饭店,也就是省城中档的规模,饭店有当地的特色,其他就不敢恭维。
    来到了孤峰山包间,大家坐了下来,服务员给大家倒上了水。
    张平安的岳父坐在主位上。“欢迎大家来万泉。今天大家就不要点菜了,我已经点了万泉最有特色的菜,大家就动筷子吧,一路上肯定都饿坏了。”
    还不等岳父说完,几个孩子早已拿起筷子,夹着自己也不知道的菜,一口接着一口。
    “这是荞麦饸饹凉粉,是我们这里的特色,大家尝尝。这是猪圈子,我们从小都爱吃。还有这个,是万泉县最有名的黄牛肉。张喆,快夹菜,别光看着。这是热锅子,以前每年冬天,你妈妈最喜欢吃,我骑着自行车拉着你妈,每当逢集的时候就买上一盆热锅子,泡上麻花,就着饼子,一次就吃一大碗。哈哈”岳父笑了起来,笑着笑着眼里就有了泪水。
    岳母用手碰了碰岳父,说:“高高兴兴的,怎么还伤感上了。”
    “你这个婆娘知道什么,我这是高兴的。”岳父辩解道。
    正好服务员端着油糕上来了,黄澄澄的,上面撒着白糖,看着都有食欲。
    “张喆,这是你妈喜欢吃的油糕……”话还没说完,岳母用手肘碰了一下岳父,岳父尴尬地笑着。
    陈铁梅此刻正在埋头吃着父亲给她盛的热锅子,眼睛里满是泪水。哪有父母不疼儿女的,陈铁梅嫁给张平安,父亲心里一直过不了这个坎,好好的闺女怎么就疯了,结果只能嫁给这个庄稼汉。听母亲说,父亲喝酒都醉了好几回,每次都大哭一场。表面的冷漠掩盖不了内心的热情,父亲就是父亲,现在心结已解,父亲每天的嘴巴合不着。
    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张平安和老两口相处的这几日,也越来越熟,这个女婿看着粗糙,其实心很细,对女儿的照顾也是仔细入微,两人对张平安也是像亲儿子一样。
    陈娟,是陈铁梅出嫁后,两个人的老来女,和姐姐有几分相像。从小溺爱,到现在倒和这几个还算相处得融洽。
    要张喆叫这个姑姑,还有点别扭。
    为了照顾几个孩子,就没有喝酒。但是大家还是吃得热火朝天,高高兴兴地走出了饭店。
    “爸,妈,我们就不回家了,直接回村里了。”张平安对着岳父不好意思地说。
    “刚回来就要走。”岳母有点不高兴了。
    “妈,我们又不是不回来,张喆先和他这几个朋友回村里有点事情,过几天我们就又过来了。”陈铁梅给张平安解围。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姑娘的胳膊肘超外拐。
    “好吧,你们路上慢点。”母亲拉着陈铁梅的手说。
    “姐,说话不能反悔。”娟一把抱住这个第一次见的姐姐,有点不舍。
    上了车,钱叔叔发动了车子,岳父岳母还有娟在门口招着手,直到看不见了。
    回到了村里,这么多人把张平安给难住了,家里一共只有三间房,一间是厨房,一间是两人的屋子,一间是张喆的屋子。索性就男人住一间,女人住一间。张平安、张喆、何林、钱叔叔住一间。陈铁梅、思思、何璐住一间。农村里的炕都比较大,陈铁梅从柜子里拿出来几床被子,放到炕上,大家就聚在张平安的屋子里,一时间满当当,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了。
    万泉县的秋天并不冷,张平安到了厨房,切了一个当地才有的三白瓜,就给大家端了过来。
    “尝尝,这是我们这里的特产,三白瓜,白皮、白瓤、白子,清热解暑,别的地方还吃不上。”
    何璐看着从来没有吃过的瓜,拿了一块咬了一口,竟然不是甜的,有一股淡淡的酸味,然后才有一股淡淡的甜味,吃进嘴巴里,清凉爽口,果然不一样。
    大家每人拿了一块,就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三白瓜,万泉县特产,因白皮白瓤白子而着称。耐保存,当冬季时,三白瓜瓤子全部化成水,俗称油瓜。天干气燥,喝上一碗,清凉通透,不管的嘴巴生疮,还是喉咙发炎,都有奇效。
    大家吃完了瓜,一路的乏都解了。
    “我带你们去村里转转吧。”张喆看大家在家里没有事情,就建议大家到村里转转。
    “好啊,好啊,这里的空气好新鲜啊。”何璐第一个表示赞同。
    对于从大城市第一次来乡村来说,这里什么都是新鲜的。水景村背靠孤峰山,风景秀丽,唯一的遗憾是没有水。估计水景村并不是水多,而是人们希望这里常年有水。
    走出了院门,到处都是不知名的鸟发出的叫声,一会儿又是牛叫声,还有村头放羊的羊倌的鞭子声。
    李寡妇站在门前,看着这些从城市来的光鲜亮丽的年轻人,充满了嫉妒。张家傻小子好福气,出门一趟,竟然认识这么多的城里人。
    张喆带着朋友们在村子里转悠,村里人都投来了异样的目光,没有了傻子,就没有了些许乐趣。
    一路走来,穿过村里的田地,就离孤峰山不远了。平原出大川。因这里地势平坦,甚至有许多雨水冲刷的深沟,本就不高的孤峰山反而显得挺拔,一眼望去,颇有气势。
    “你们看,那边就是我太爷爷的坟地。”张喆指着自己家田里的土冢,虽然没有立碑,但是张平安经常打理,上面没有一根杂草,与周围的坟地格格不入。
    “明天早上,我们来这里祭拜,为什么爷爷是衣冠冢,我也不清楚,只是听村里人说的,我想以后一定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望着爷爷的坟地,后边就是那孤峰山,孤峰山是一座死火山,横亘当地无数年,在黄土高原上显然不多见。
    天色渐晚,村里已经飘起了袅袅炊烟。这里家家都种果树,每当冬季的时候,是剪果枝的好时节,每年剪下的果树枝,大多当成了燃料,基本上够一家一年做饭取暖使用。
    几个人沿着村里的路下来,回到了家里。
    张平安已经做好了饭,是当地最有名的蒸拌菜。据说当年西省人善经商,经常去富庶的地方,看着人家吃着粉蒸肉,觉得美味无比。西省人多贫瘠,且多勤俭,像那样吃肉一年都没有几次。后来人们就少放肉,多放菜,没有糯米粉,就用面粉代替。做出来照样香喷喷,成为家家户户招待贵宾的主打菜。既可当主食,又可当菜。
    院子里已经飘溢着拌菜的香味,看到孩子们回来,张平安就揭开笼盖,随着水蒸气的升腾,满屋子都是拌菜的香味。
    农家人吃饭简单,每人盛上一碗,浇上蒜汁,任谁都忍不住唾液分泌。
    大概是饿了,几个年轻人大口地吃了起来,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人们都吃的大鱼大肉,如今的拌菜正符合健康饮食。
    看着孩子们吃得香,张平安和陈铁梅笑了起来。
    “天天就知道上网打游戏,学不好好上,家里的事也不管,我怎么养出了这么个东西来。”快吃完饭的时候,门口响起了叫骂声。一个汉子用脚揣着一个十四五的男孩走过,后面是一个女人不停地拽着男人。
    “儿子,还认识这个孩子吗,他就是你小时候的狗蛋。以前经常和一批孩子跟在你后面,后来跟着他爸去了县里上学,现在都这么大了。”张平安看着门外这一幕说。
    “现在的电脑真是害死人了,你说狗蛋到了县里,整天上网打游戏,什么也不干,学习是一落千丈,眼看就要完了。”张平安说着,想着自己的孩子,摇了摇头。
    他们谁都没有注意到张喆的变化,此刻张喆的天眼打开,却看见那孩子背上是一个似猴子的怪物,嬉皮笑脸地看着后边的男人和女人,不停地挑衅。而那孩子,已经完全不能控制自己。
    大家都不知道张喆的事情,不论是何家乐还是安娜,都把这件事限于几人知道。
    张喆想起了这个叫狗蛋的孩子,住在村里的村委会边上,他爸当年在村里贩卖药材发了财,就全家搬到县城里去了。
    吃好了饭,大家都回到了屋子里,张喆说自己有事出去一下,张平安也没有多问。
    张喆拿起了戒天尺,他想去一探究竟。
    狗蛋毕竟是自己的玩伴,当年自己只有六岁智商,顶着个大人的躯体,已然是村里的孩子王。现在十五六岁到十八九岁的孩子,小时候都跟着张喆玩过。
    看着狗蛋被心魔所控,张喆自然不能旁观。先不管到底会怎样,今天这个忙一定要帮。
    来到了村委会旁边,张喆就看见狗蛋在家门口的石墩上,蹲在上面,嘴巴里叼着一支烟,腾云驾雾好不自在,全然没有刚才父亲追赶时的狼狈样。
    看见张喆过来,他站了起来。“傻子,过来,叫爸爸。”
    狗蛋站在石墩上,眼睛轻佻地看着张喆,对于这个当年的孩子王,他可是没有一点尊重,还和年纪大点的孩子一起欺负过张喆。
    对于张喆来说,他的天眼看见的是狗蛋背后的心魔,它站了起来,对着张喆指手画脚,却没有看见张喆直盯盯地看着它。
    忽然,张喆从后背抽出戒天尺,戒天尺的缝隙中闪烁着绿色的流光,猴子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股强大的吸力拽了起来。它的手指深深地现在狗蛋的身体里,紧紧地不肯松手,还是无济于事。
    “你个傻子,到底是谁,你要干什么。”猴子这时才发现张喆能够看见自己,心下大惊。其实它寄宿在狗蛋身上才两年的时间,没有想到宿主还没事,自己就要消失了。
    “啊。”它大叫了一声,随着戒天尺的流光,被吸附到了张喆的大脑里。
    猴子不停地摸着自己的身体,大喊着:“我完了,我完了。”躺在地上,吓得浑身瑟瑟发抖。
    一会儿工夫,怎么发现自己全须全尾,身上的毫毛都没掉一根。
    “哈哈,哈哈,原来也不怎样,吓死我了。”它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狗蛋忽然心魔被除,整个大脑还未适应,一头就栽倒了。张喆赶忙一看,还好没事。他怕生事端,就把狗蛋靠在石墩旁,赶忙走开了。这会正是吃饭的时候,村委会附近一个人都没有。狗蛋的父亲为了惩罚他,把他赶出来不让吃饭。母亲又心疼得不行,悄悄地出来送出一碗面条来上面还放着一根鸡腿。
    到了家门口一看,狗蛋晕倒在石墩旁,手里的碗一下打碎,发出了沉闷的声音。“他爸啊,狗蛋出事了。”这一声尖叫声响彻了半个村子。
    狗蛋的父亲一听不对劲,赶紧出来一看,狗蛋紧密双眼,摇了半天也没有反应。
    他赶忙发动自己的面包车,把狗蛋抱上车,“啪”的一声关上车门,发动起来就走了。
    村里人听见狗蛋母亲的声音,正打算过来看热闹,只闻到了面包车留下的尾气味道。大家互相打听,到底怎么回事,就连李寡妇都从家里赶了过来。
    张喆回到家,一声不吭,大家在屋里聊了会儿天,都是对村里的生活充满了好奇。后来又看了一会电视,也实在是乏味,硬是等到了晚上九点多,就上炕睡觉了。
    “快放老子出去。”猴子大喊叫。
    “别叫了,烦不烦。”怨看着猴子不耐烦地说。
    “你是谁,我刚才怎么没看见你。”猴子退后了几步,看着这个比自己面目更可怕的同类,特别是它那幽深的眼睛,仿佛要把自己吃掉。
    “你我本同类,都是寄生在别人的脑子里。我的机会是趁人执念钻进来,最后生怨。”
    “我是瘾,趁人痴迷,最后成瘾。但我不是鸦片,我只是让宿主更加喜欢某一件事情而已。”
    “瘾,以过来人身份警告你,不要在这里折腾,否则后果自负。不相信看看我,我就是你折腾的下场。”瘾看着怨,忽然发现这不是寄生,这个人也不是宿主,怨因为和张喆的战斗,已全身受伤,特别是它们赖以生存的爪子,主要是吸附在宿主大脑上的武器,竟然不再尖利,收缩成了一个小爪子。
    “还有,别烦我,我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想说,我只想静静。”怨无精打采地说。
    瘾还想多说,但是看着怨兴致不高,就在怨不远的地方坐了下来。
    张喆是天选驱魔人,六岁的大脑基本是一片空白,各种欲和念还未形成。心魔在这里是没有任何可乘之机,怨最先明白这个道理,他知道自己在这里要困一辈子。而瘾看着前辈——怨,还不知道怎么办,它想挣扎,可是怨要比它更厉害,就是眼睛里的光都让它胆寒。
    “罢了,罢了,先看看再说。”瘾还是十分聪明,它懂得审时度势。
    张喆闭上了眼睛,他听着脑子里的声音想笑,但还是忍住了。
    他发现这次驱魔行动非常顺利,而且没有反抗,这不是因为瘾的能力低,而是他的信念更强,对戒天尺的操控力量更强了。
    这次也不会有任何的反噬,怨的反噬是大脑对外来电波的天然应激反应,等适应了,就可以容纳这些心魔了。
    张喆在收服瘾之后,睡了一个安稳觉。鸡还未打鸣,他翻身起来,悄悄地来到了桌子边,打开灯,翻开了初中的课本。
    这个习惯张喆雷打不动,除了自己昏迷的几天,每天都坚持学习。和学生不同,张喆的学习主要是知识的积累,通过积累来消化前面的内容,能够相互贯通。和题海战术刷出来的不同,这种对知识的吸收能力更强。张喆的记忆力相当好,只要看过的书基本上都能记住,甚至有时候在自己的心里把这些书都过上一遍。
    记忆是学习的基础,有了记忆,才能把零散的知识组织起来。
    鸡打鸣之后,一会儿工夫何林和钱叔叔就起来了。这时的张平安早已去烧热水,给孩子们准备洗漱的水和早餐了。因为换了个地方,大家其实都没有睡好,连平时爱睡懒觉的何璐都起来了。
    大家来到院子里,张平安早已把洗脸水端了过来,大家轮流洗了后,就准备吃早餐了。
    张平安今天给大家熬了一锅小米粥,西省的小米非常出名,熬出来的粥金灿灿,喝到嘴里香甜软糯。革命时期,先辈们在西省的东部为延安输送了大量的物资,特别是小米。小米加步枪就是这样来的。
    张平安给大家每人盛了一碗小米粥,煮了一盆土鸡蛋,还有他一大早就用自家小麦粉用老酵子蒸的大馒头。菜就简单多了,就是院子里那菜园子,有什么做什么,好在都是无公害的。
    虽然简单,但是吃起来就不一样了,这样的农家饭和城市里用添加剂做出来的饭菜是两个味道。不论是馒头还是菜,都是原来的口味。特别是大馒头,一股麦香味,在嘴里久久不能散去。
    吃完饭,大家就出发去张有善的坟地。
    思思代表老奶奶,烧了一封信,一些黄纸,又恭恭敬敬地磕上两个头,心里默默地祝福老人家在另一个世界能够幸福。
    何林和何璐也磕了两个头,这是晚辈对长辈的尊敬,也代表老头子给自己的恩人一份感谢。
    张喆也磕了两个头,这是他恢复心智以来,第一次来张有善的坟前。他希望能够继续走下去,寻找太爷爷消失的秘密和驱魔人宿命的解脱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