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4章 态度和忏悔
作者:雨中雨叔   火烧岛国神社,你管这叫外卖员?最新章节     
    一个刑辩律师同学说真正的律师不会与法院或者法官死磕,因为这毫无意义,她说自己从事律师二十余年,遇见数不清的法官,他们中很多都是法律精英或者实践专家,审理案件是他们的本职工作,完全没有必要把工作关系上升为个人矛盾,或者针对法院,从某种意义而言,律师与法官是法律共同体,具有共同的目标~实现法律公平公正。

    她说法律的公平公正体现于程序之中,如果你对于一审不满,可以上诉;如果你二审不满,可以申诉;甚至,你还可以选择上访、信访,但是你把案件束之高阁,找一些程序瑕疵或者法律之外的噱头,进行死磕,妄图向法官或者法院施压,从而获取法外利益,这是不道德的,也注定不能得逞,必将是一场闹剧,除了留下一地鸡毛,对于任何一方,尤其是对于律师的当事人没有任何好处。

    她说自己参加一个涉黑案件庭审,一个自诩法律大咖律师,为了验证当事人的几句话到底与讯问笔录是否一致,不依不饶,法官说为了提升诉讼效率,进行庭下核实,而且这几句话并非关键证据,对于定罪量刑影响微乎其微,但是律师坚决不同意,并且说法官剥夺了他依法核实证据真伪的权利,如果要求得不到满足,他拒绝参加庭审。

    一个涉黑案件几十个被告人,根本不可能再临时变更日期,法官被迫“屈服”该律师,当庭播放对于被告人的同步录音录像,结果一核实就是三个小时,看上去律师很牛,连法官都不能不满足其要求,但是最后判决下来,他的当事人量刑却超过了其他同等地位的被告人,法官失去的“面子”无形中成为当事人失去的“里子”,所谓“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律师辩护绝对不是越热闹越好,法律不是演戏,它需要的是“专家”,而非“演员”。

    她说真正的律师是在法律上下功夫,而非博人眼球。、

    【人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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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播间几十万粉丝。

    有不少是法律工作者。

    或者是公检法系统的职员。

    【最后那个结果,说明这不就是打击报复吗?】

    【不是打击报复。这说明当事人不认罪,不悔改,无法从轻处罚,其他当事人认罪悔改,从轻处罚,完全符合法律】

    【那不服一审判决要上诉是不是坚决不认罪顽抗到底还要加刑?顶格再顶格直至你彻底不申诉!】

    【不是不认罪不认罚就要加重处罚,而是不认罪不认罚就不能获得从宽处理。大家一样的刑期,认罪认罚是能减刑期的,不认罪认罚就不能享受认罪认罚这部分刑期减少,所以导致不认罪不认罚刑期比认罪认罚重。并不是不认罪不认罚就加重处罚】

    【上诉是一审判决已经宣布,法官询问被告是否上诉,不是问了上不上诉才下判决。你先期认罪认罚了,但是觉得判决依然不服,就可以上诉,不加刑。你不认罪,但是法庭经过审理认为事实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你的罪行,但是你拒不认罪,那么这个态度就会是合议庭量刑时考虑的加重因素了】

    【一个是一审判决,一个是二审,先把关系搞清。如果二审觉得判了轻了,可发回重审,还是一审加刑。二审不得因为上诉而加刑。学点法律知识有好处】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不认罪,凭什么还要从宽,没毛病啊!】

    【认罪与证据谁重要?没有证据靠刑询逼供得到认罪会是真心认罪?聂海芬靠什么让叔侄两认罪?】

    【上诉不加刑。但一审中法官依据当事人认罪态度在允许范围内从轻或从重判罚。 比如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死亡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你觉得认罪态度好与态度嚣张,是不是判罚应该有区别?\/】

    【上诉不加刑才体现了不会报复。一审不认罪态度顽抗可以在量刑幅度内重一些处理。现在有的律师公然发视频鼓吹不要轻易认罪,也不要自己去自首,要通过他们律师一起去。这就不地道了,相当于直播带货做广告\/\/】

    【认罪认罚是法定的从轻情节,是态度和忏悔,上诉是程序,是当事人的权利,两不想干,不能混谈!】

    【上诉是嫌疑人合法权力,使用合法权利是正常法律途径。 不认罪,不认罚,是嫌疑人对待案件的态度恶劣,无悔改意识。法律的目的让嫌疑人知错悔改,重新做人。不认罪,不认罚的嫌疑人,当然需要从严从重处理。\/】

    【我一个熟人就是二审觉得判轻了,一审重审加刑了。我劝他不听我话】

    【法官失去面子然后把嫌疑人重判,这叫法治社会?】

    【请律师是要因为你不熟悉法律及程序,需要律师在法定的范围内为你争取最大的权利,而不是找个为你不管法律规定大闹法庭过嘴瘾然后让你承担不利后果的律师。】

    【如果律师的要求确实不符法律,审判长会直接拒绝\/】

    【其他犯人,认罪认罚。所以在法律规定下减刑。 你不认罪,不认罚。同样在法律规定下,如实判罚。 有问题吗?能看的明白吗?】

    【因为其他人认罪态度很好,你面对证据坚决顽抗到底,所以其他人从轻判决了,你没有】

    【严格说,不是法官找回面子,是对于不认罪胡搅蛮缠的可以在规定幅度里面从重处理】

    【用证据说话,用法条说理,用证据根据(法)理力争最大利益,不是一哭二闹三上吊,利用大众同情心施压法官获取不当利益】

    【法律规定的是量刑范围!法官在量刑范围内判罚是合法的!】

    【法官在一定范围内有自由裁量权。比如规定某个罪名是三到五年,法官判三年也行,五年也对。】

    【法官这么干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儿,但是老想着法官应该成为完人未免想的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