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白衣公子
作者:走街串巷   高考落榜后:只有我选择修仙最新章节     
    荒城的夜,寂静无人。

    一群血斗篷,开始‘清扫’罪恶,最要命的是,这里的客栈居然不接纳外乡人住宿。

    被推举为班长的项皓,带着班上的同学,隐藏在黑夜中。

    与血斗篷,搏弈!

    诛仙大学,三千新生,被分进九个专业,而每一个专业又被分为几个班。

    每个班由50人组成,街上‘游行’的血斗篷,发现新的猎物。

    血月当空,每一个血斗篷都是一般无二的穿着打扮,一把残刀,一身斗篷。

    嗡……

    “这些该死的血斗篷,这回老子看你怎么跑,敢调老子的单,有你们好受的。”

    来人一袭灰色的长袍,看服饰就知道是诛仙大学的学生,而后街上涌现出一大批学生,像包饺子似的将血斗篷团团围住。

    看得藏匿的项皓热血沸腾,差点没喊出,不要怂,一起上。

    二十人的血斗篷,被五十名诛仙大学的新生包围。

    纷纷露出杀意,拿出自己的宝器,往这群血斗篷的身上一阵乱砍。

    残刀,每一个血斗篷的标配,他们面无表情的看着将他们围得水泄不通的罪恶,手上的刀出鞘。

    嗤!

    咻!

    宝器如雨一般砸在血斗篷上,激起一阵火花,然后出现令他们震撼的一幕。

    斗篷上,有一个带着血迹的火焰标识,撑起屏障,将所有的宝器轰飞。

    “嘈!活见鬼!老子今天就不信这个邪。”

    只见这个领头的新生,口中呢喃,手上摆出奇特的动作,像是在刻画什么。

    一个符篆,一张不知名的符纸,然后制符的人,手上突然冒出缕火焰,待符纸燃烬后,一束火焰冲向血斗篷。

    “血的使者,不容侵犯!”

    那撮火焰落到斗篷上,仿佛遇见克星,熄灭了。

    残刀落下,血淋淋的头颅高高飞起。

    鲜血撒在地上。

    躯体化作点点星光,最后像从未出现。

    “特么的,魔鬼啊!救,救我!”

    符篆系的学生,陨落。

    “天杀的!斩邪祟!”

    暗夜中的项皓出手了,看不惯,这等恃强凌弱的血斗篷。

    当!

    项皓的剑出鞘。

    撞上血斗篷的残刀。

    项皓被震的虎口发麻,后退数步,才堪堪稳住身形。

    奋力一跃。

    残破的刀,散发出一股光晕。

    项皓,遭不住了。

    “老项,我来助你!”

    萧温宇,提剑相助,他们手上没有能够与血斗篷相抗的灵器,只能是由量变产生质变。

    “冲!”

    “杀了这帮杂碎!”

    二十个血斗篷,被车轮战消耗,也招架不住。

    血斗篷上的纹路开始黯淡下去,无坚不摧的斗篷上,开始出现裂痕。

    咔!

    咔!

    嚓!

    血月被东方升起的朝阳取带,空气中的灵气再次变得浓郁。

    接下来的数十天,不断的有人被淘汰,与此同时也,有更多的势力崭露头角。

    大圣学院、东海大学、洪荒大学,……乃至修魔院校,罗睺大学,魔神大学,都开始登场。

    而血斗篷这边,也暴露出内部消息。

    “小封子,照他们说的,血斗篷是血纹师在后面操纵,那这些血斗篷下的人,又是些什么人?”

    顾芊芊和杨封正坐在一家客栈里闲聊,关于血斗篷的话题。

    “荒城的土著居民,不可能是咱们这些外地人。”

    随着他们存活的时间越长,他们便越发的察觉到,这荒城的灵气,似乎要液化。

    浓稠的灵气,杨封根本不需要消耗灵石,便能够修炼。

    而且还是一天一层的那种,当然只是打个比方,并没有这么夸张。

    “小封子,你说咱们之前碰面的合欢大学什么来路,我看那学校的学生都是女生,而且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就像,就像,没错!勾引人的狐狸精。”

    顾芊芊一边说那合欢宗的学生不得体,一边在观察杨封的表情,生怕错过任何的细节。

    杨封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芊姐,那些人啥样又不关我事,有你我就知足了。”

    杨封这话倒是说的不假,娶别人能不能继承家产,他不清楚,但是娶顾芊芊是一定能继承家产,还是那种百亿家产。

    “嗯,我家小封子长大了,知道让姐省心了。”

    顾芊芊用一副老气横秋的语气说到。

    “呃,芊姐,我比你大好吧。”

    杨封看不惯对方比自己小,还偏偏一副老气横秋的样子说教自己,没忍住顶嘴。

    结果。

    咣啷!

    一个瓷碗摔到地上,顾芊芊马上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让杨封哭笑不得。

    “芊姐,姐,大姐,好姐姐……”

    杨封把能称呼的都称呼了一遍,就差没喊姑奶奶了。

    “白衣公子来了。”

    实在没辙,杨封直接对着门外喊了一声。

    一众女性的眼光,都朝着杨封喊的方向望去,然后一位体型肥硕的大肥婆,挖着鼻孔走进客栈。

    杨封如芒在背,客栈内所有女性仇恨的眼光都聚焦在他身上。

    白衣公子,李向东,可是现在荒城诸多女性的追捧对象,就连顾芊芊也觉得对方颜值不错。

    杨封的英俊目前还在改造中,毕竟从小营养不良,外加紫外线过强,就算现在修仙,也需要一个过程,慢慢改善。

    “大嫂!别追,小心摔倒。”

    “大婶,你肚子里的孩子。”

    “女侠,饶我一命!”

    ……

    任何时候都不要惹女人。

    杨封一溜烟就没影了,只剩捧腹大笑的顾芊芊。

    荒城的南边,一袭白衣,一串念珠,男人英容俊貌,吸引无数少男少女,伫足观看。

    “南无阿弥陀佛,小僧早已皈依佛门,善哉!善哉!”

    如果可以,李向东宁愿不要这副英俊的面孔,只因他被迫皈依,且发下毒誓,不得还俗。

    杨封甩掉那群女人后,又重新回来找顾芊芊。

    “芊姐,走咱去个安全的地方,订两个房间,趁时间还早抓紧修炼。”

    杨封现在压力山大,先是那不知从何处冒出来的秃驴,然后又是花枝招展的合欢大学学生,要找他双修。

    可是他杨封又怎么可能如此轻易就范,再说他已经心有所属,就算不为自己,也要为顾芊芊保全他自己的清白。

    荒城在这十多天里,在夜里被杀的人不计其数,可是第二天,天一亮,血迹又会消失的无影无踪,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