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非只觉得新领悟到的剑式使来自然而又凌厉,至于刺中黄袍人那几剑,不过是顺手为之。
他知道,自己之所以能破解剑鞘的秘密纯粹是瞎猫碰上死耗子。
一来,他并不像旁人那样渴望得到沛然剑,所以忽视了剑本身的价值。
加之他发现剑鞘内部的空间很大,并不像用来存放轻灵一路的剑。
而百年来无人真正见过沛然。继而想到这剑本身有可能只是一个幌子,实际上并不存在。
二来,出门时刚好下了场雨,他看到云的移动慢慢吞吞,这雨却说下就下。
所谓“山峭水映”,既能出现在悬崖峭壁上,又能倒映在水中的东西暗指的便是无处不在的云。
那么“山峭水映,有刃沛然”的意思便是说有云的地方就有沛然剑。
油然行云,沛然下雨。
如果将这种天地间的意象化为剑式,先以慢剑防御,再以快剑进攻。
由于剑招先慢后快,所以第一息的时候只出一剑,等到第十息的时候,却已经出了一百剑。
又刚好与那江湖传言的后两句相吻合。
显然,那个战胜前代掌门的无名客是个绝顶高手。
但由于其声名不彰,大家更愿意相信他能有此成就是借助了非凡的宝剑。
剑非心想:这剑式与行云布雨之势暗合,不如就叫“行云剑式”吧。
风驰电掣间,黄袍人已被压制得无法移动,可那个讨厌的寂公子偏又出手了。
另一个坏消息是,如此快速而激烈的剑式对锈剑的负担太大,它随时有可能化成碎片。
在剑非隐约察觉到这一点的同时,便放缓了剑速,这也使得寂公子得以顺利加入战局,替黄袍人挡住攻势。
但剑非也不傻,锈剑的确是不行了。可他看得真切,那黄袍人手中的可是一把宝剑呐!
这黄袍人恐怕也大有来历,他的剑法霸气绝伦。
可怪的是明明剑法大开大合,像是男人的剑法,手中的宝剑却纤细尖锐,像是女人用的剑。
不过,剑非对剑向来是不挑的,男人女人无非是刻板印象,能伤敌便是好剑。
于是,他抓住机会,一脚踢向黄袍人的手腕。
本就有伤在身的后者根本拿捏不住自己的剑,被剑非这一脚踢得脱了手。
剑非伸手去夺,却见寂公子似乎早就看穿了他的意图。
她以左手的袖袍缠住锈剑,右手隔空掌力一催,黄袍人那把宝剑便直着飞了出去。
火花飞溅,“凌雪”已插入远处的崖壁之中。
剑非一看这架势,知道暂时是拿不到那柄宝剑了。
锈剑将碎,自己又面对两大高手的围攻(虽然一个已经受伤不轻),算起来明石先生他们也该顺利跑路了。
所以,久斗无益。
撤!
他挽了个剑花,吸引两人的注意力,随后一步跃走。
黄袍人受伤不轻,寂公子似乎也不欲追击,周围的那些手下自然更不敢拦他。
于是,剑非施展轻功,很快逃之夭夭。
盘陵县太近,是个是非之地。
在沱阳城曾被那伙人盯上,也不安全。
所以一路兼程,江叶舟直接跑到了来凤城。
说来他已有近三日没有睡个好觉,一路又是追杀又是鏖战。
他这副身体虽然年轻,但早已习惯了躺平,受不了这种强度的摧残。
来到城中后,江叶舟在客栈开了间房,洗了个澡倒头就睡。
在睡了不知道多少个时辰后,他悠悠醒来,只觉神清气爽,仿佛整个世界都焕然一新。
江叶舟拉开窗帘,这客房朝南,带着独立的庭院,院内鸟语花香。
这样的客房当然不便宜。但不要紧,江叶舟现在身怀一千一百两银子的“巨款”,是个不折不扣的有钱人。
在让自己舒服这个问题上,他是从不吝啬的。
洗漱完毕,又撸了半晌一只误入庭院的野猫后,江叶舟感到腹中饥饿。
他缓步走出客栈,阳光明媚,岁月静好。
人活一辈子果然还是不干活最舒服,不管是劳心还是劳力都不应该成为活着的目的。
行出数十步,却见巷口有一个小乞丐正乞讨。
他的衣衫并不如何破旧,身前放了个小碗,小碗下压着一张泛黄的绢布。
布上似乎写明了他沿街乞讨的原因,以博得更多的同情。
江叶舟打眼一看,绢布上写了个比较老套的故事:
说这小乞丐的母亲得了重病,没钱医治。
而他的父亲是个武师,得知给妻子治病后说要出去赚钱,结果很长时间也没有回来,想必是抛妻弃子跑路了。
万般无奈之下,只好当街乞讨,为母治病。
江叶舟微微点头:是个感人的故事,但可信度不高,有八成以上的概率是现编的。
不过他还是丢下一两银子到那个小乞丐的碗中。
一来他现在不差钱,二来万一这故事是真的也算是稍尽了些绵薄之力。
就算故事是假的,这小乞丐是骗子,反正一两银子也没多少,就当喂了狗了。
出了小巷,来到来凤城的西市大街,先找了个驿站把从黄岐那弄来的《定青山》心法寄回去。
然后就看到前头有两家饭馆对门而开。
此时正是正午时分,左边那家饭馆排起长龙。
右边那家虽然也有不少客人,但能看到尚未坐满。
于是,江叶舟果断走进右边那家找了张空桌坐下。
虽然他要晃悠到剑典修完再回山,现在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可把时间浪费在排队上那完全是两码事。
他本就不喜人多的地方,而且绝对不信左边那家店里能有什么好吃的东西值得排那么长的队。
那些排队的人里大概一多半是商家请的托。
这年头经济不景气,开个饭馆也得勾心斗角。
食客拿不定主意,只好从众,历来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商家也没办法,比起提高食物的品质,不得不花费更多的心思在营销上。
江叶舟慢悠悠地咗着一碗小米粥,配上一笼汤包和香醋。
待到吃了个七分饱,抬眼一着对面的队伍几乎没有动过。
唉,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