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 砂仁
作者:青裳   种田谁家男主开局送礼送三只猪崽最新章节     
    听到他的话,那人脸上的漫不经心瞬间消失,“早上没收到信?”
    中年男人挠了挠头,“没呢,这要收到了我还急什么,这一整天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送出去的杳无音信,回来的也没个影儿。”
    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他眼里满是惊恐,他缓缓扭头看向那人,“难道是被发现了?”
    那人想都没想,立马出言否定,“不可能!这地方这么隐蔽,素有吃人山的名字,常年没人敢来,怎么可能会被发现?”
    “那总不可能是鸽子迷路了吧?你信?”
    洞里一片寂静,谁都没说话。
    一只说走丢了迷路了还有可能,这三四只一起没了,总不能是巧合吧?
    集体出逃?
    集体迷路?
    桌子旁那人也坐不住了,他像是想到了什么,立马起身,“你们去里面看看有没有人跑了,再让人去附近巡逻一遍,扩大范围看看有没有人进山,这几天加强守备,直到收到回信,若是明天还没收到回信……”
    他沉默了片刻,无奈道:“那就准备撤离吧!”
    “这么严重?也许……只是出了其他意外而已,没必要撤离吧,这么多年,也就这地方最为安全,其他地方不见得能有这里好!”
    他说的也是实话,前些年找了那么多地方,也就只找到这么一个天门山而已,而且这里有天然的优势,再加上他们人为的因素,这里已经是他们所能找到的最为隐蔽的地方了,再换,真不一定能比这里安全。
    “你懂什么?若是明天还收不到信,那说明,咱们已经被青衣卫发现了!”
    “青衣卫?”那人愣了愣,呢喃着,“还真有青衣卫啊?不是都说是传说吗?毕竟谁也没见过青衣卫!”
    这么多年来,只闻其名,未见其人,谁都没见过他们,渐渐的大家都忘了青衣卫的存在,如今再被提起,只觉得十分陌生。
    传闻青衣卫是高祖建立王朝时就存在了,曾跟着高祖征战沙场,大周成立后青衣卫四处清扫余孽,朝廷稳定后他们就没了踪影。
    后有传言,青衣卫四散于民间各个角落,可能是哪家酒楼的店小二,也有可能是某个小乞丐,也有可能是夫子,总之他们可能是任何人。
    国泰民安时他们就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无人知晓其身份,可若是国家有难,他们也会倾巢而出,汇聚一堂。
    当然他们的身份至今仍旧是一个谜,大家只听闻过青衣卫的传闻,却没有人见过他们。
    极少数的传闻还是从宫中传出来的,听说青衣卫不听调令,只听皇帝亲宣。
    历代先皇传位时,会一并将青衣卫的事传于新帝,至于青衣卫在哪里,都是谁,其实皇帝也不知。
    他只知青衣卫有三千人,隐于市,跟随在他身边的就是青衣卫的两个副统领,至于大统领……
    身份是个谜,世间知其身份的也不过寥寥三人而已。
    中年男人收回思绪,看向底下的两人,“以防万一,不可大意。”
    “是!”那两人对视了一眼,满脸严肃,行了一礼后转身离开。
    三人分开行动,一人去调人巡逻,一人回洞内查人,另一人在桌子旁坐了许久,最后还是不放心,匆匆离开。
    在他离开之际,洞外一个影子一晃而过,那人猛然回头,只看到了门口摇曳的树枝,他皱了皱眉,疑心重重,心里不安在扩大,再无刚刚的气定神闲模样。
    暗处的陆晏紧贴壁岩,借着树丛遮挡,腹部伤口在隐隐作痛,额头上冷汗淋漓。
    察觉到里面的人离开后,他闪身跟了上去。
    洞内九曲十八弯,洞口四通八达,陆晏小心跟着,直到那人停在最里面的那个屋里。
    借着微光,透过门缝,看清了室内的布置,以及自己想要的东西,他不再停留,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经过几次深入,里面的大体路线他已经记下,这次是最后一次,回去后待地图完善了,便可直接行动了。
    一路上小心避开巡逻,他回来时,李泽兰果然还在摘砂仁。
    看着他满头大汗的,李泽兰眼里满是惊讶,“陆大哥,你这么热吗?”
    “热,回来时遇到了一窝小挂蜂,这不被追了一路。”他抬起手,手上拿着一串挂蜂蜜。
    不大,估摸着就一碗的样子。
    李泽兰还真没怀疑,“哇,还有挂蜂蜜,我们那边就很难见到,有也是草蜂,蛰人厉害的很。”
    “挖好了没?好了就回去了!”陆晏回头看了一眼他回来时的路,眼眸里的光隐隐绰绰,让人猜不透他在想什么。
    “好了,好了!”李泽兰摘下最后一串,用镰刀刨了一棵砂仁根丢到背篓里就开始往回走。
    陆晏把砂仁树捡起来带走,刨开的土回了回去,把旁边厚厚的松针覆盖在上面,不仔细看的话,就像是没被人动过一样。
    也要得力于这边的山常年没人来,山上的松针比较厚,不然还真不好掩盖。
    下山的路格外的快,爬山半天,下山只要一须臾(48分钟)。
    山太陡,有时候滑得,刹都刹不住脚,一个俯冲直接到山脚了。
    ·
    今天有了新菜,苏子苓整个人肉眼可见的很兴奋,前段时间买点骨头多,又没去摆摊,她就用盐腌制起来,挂在厨房里。
    烟熏火燎的,现在已经干了。
    她取了一根下来,用温水泡着,把盐巴跟黑烟洗去,然后放锣锅里煮着。
    煮到汤发白,把佛手瓜拿出来,削了皮,再削成块下去煮,削到硬硬的核时就不要了,把核一分为二,里面有仁,这个仁煮出来最好吃了,而且还是越老越好吃。
    仁吃起来特别粉糯,佛手瓜的肉就是有点清甜的,跟冬瓜还有点像,就连汤都是清甜的,特别好喝。
    胰岛果切成片,她拿了一些前几天做的藠头来一起炒,这样炒出来就是脆脆的,酸酸辣辣的,还带着胰岛果本身的甜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