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雯雯看我不从,就想把我搞死,还好当时千风哥给我送结婚请柬,救了我一命。当然,还是留下了一些印记。”
乐平看着萧穆脸上的疤痕,也想起了罗雯雯脸上那显眼的疤痕。
“千风不管吗?”乐平问。
既然关系不错,千风职位又高,又不是不能插手的事情。
“管了,怎么没管,要是千风哥不管,我死了几十次了。但是千风哥很年轻,段家又一堆糟心事,他又被骗着结了婚,这一来二去的,他能管好自己就不容易了。”
“姜应锋不管吗?”乐平又问。
好歹是有关系的后辈,还从小就定下了亲事。
“他为什么要管,我母亲和苏姨的关系好,不代表姜家和萧家的关系好。对于我来说,当时姜家没有来踩上一脚,就已经算是幸运的事情了。”
要是姜家来踩上一脚,现在萧穆和姜灵的关系,不可能会好。
“然后呢,日子就是过得很艰难,云曲城的联盟军我命令不了,我父母留下的钱我也没法花。总之就是,过得很惨。”
说着卖惨,萧穆也没彻底卖惨。
那些高层的手段,不可谓不阴狠。
明面上,维持着萧穆英雄之子的荣光。
实际上,连一根面条都不会给萧穆。
给的全都是看上去好看,实际上屁用都没有的东西。
“但是吧,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不要脸。联盟高校免我的一切费用,我就早午两餐吃食堂,中午打包一堆吃的,带回家当晚饭吃。”
吃得要够量,才能跟得上力量的增强。
“反正,让我亏,那是不可能的。”
乐平想不明白,他是能如何,用欢快的语气,说出那些过往。
“就这么一天天扛着,一天天熬着,好多次我都在想,不如直接投靠个部落首领,然后把这群联盟军全部给搞死。凭借我知道的那些内幕,就算搞不死,我也能把联盟军和联邦军搞得四分五裂。”
每一次午夜梦回,萧穆都怀抱着这种念头。
但是每一次,他都没有实施。
那时的萧穆已经被仇恨裹挟,一次次在理智和感性之间艰难抉择。
“有一天早上,我在想,我的爸妈真蠢,竟然为了这种地方卖命。我可不想这么蠢,所以我出门,去搭乘公交,想要去边境。”
在公交上,萧穆遇到了一个落户回家的贫民。
拥有了公民身份,那个贫民很是开心,整个人由内而外地散发着喜悦。
“看到那个人,我很阴暗地想,这个人看上去没什么本事,一定是做了违法勾当,或者卖儿鬻女才落户。为什么这种人都能这么开心,我却要活得那么痛苦。”
“车上的人都在恭喜他,他也笑呵呵地回应,然后给车上的人发糖。”
“他说,他的儿子,成功入职了军部,分配到云曲城。然后他的儿子攒了三年的工资,把他带出了贫民区。”
萧穆一下又一下地摸着乐平的头发,眼神却飘向了很远的地方。
“他的儿子,完全可以掩盖自己的过去,否认自己出身贫民区,不把他接到云曲。一个贫民区长大的老人,又能做些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