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收了一个骑士扈从
作者:灯火船家   太平江山谁是主最新章节     
    上海的七月最近要比天京城凉快点。
    天京圣善堂的钱伯仑到达松江府城内的圣善公会总部。
    这是占着永安北街一块独立地盘的大教堂。前后由一圈大范围草坪围住,不和任何其他建筑相连。英国的红衣主教韦伯在这里,投了不少钱,买下了原来的旧粮库改造成了英式风格的教堂。
    钱伯仑匆匆走进教堂,到三楼韦伯办公室面见主教大人。
    两人相互拥抱后,坐了下来。修女端来一杯热饮,然后带上房门。
    韦伯一边在桌子用鹅毛笔写着什么,一边说:“他们现在已经到达山东,我在给沿途的圣善堂写信,让他们予以协助。”
    钱伯仑说道:“理查到现在都没找到,估计是日本人干的。”
    韦伯问:“查不到吗?”
    钱伯仑答道:“老约翰会直接找洪秀全的。”
    韦伯点点头:“嗯,化名约翰神父,就是让老约翰不要抛头露面。灰色的事务,你们多尽力才好。”
    韦伯问:“你来松江府,松井可能会知道。”
    钱伯仑说道:“我防着呢,他只要追到这儿来。我也想办法让他消失。”
    韦伯点头:“理查看来是有什么把柄在松井手上。你要小心了”
    钱伯仑点点头,问道:“海上的船联系好了吗?要不我跑一趟?”
    韦伯说道:“不用担心,孩子,香港总督宝宁已经帮我们联系了,不久会给回信的。现在我们要做的是,把北京来的货安全接到松江府来。后天你和我参加领事馆的晚宴,注意不要透露北京的消息。”
    钱伯仑答应着,回到教堂为他准备好的房间,脱下教士服,然后把枪揣在身上,换成便装,走上大街......
    陆弘举此时也来到了上海,进了松江府城。
    临走前跟陈露露交待,想带徐萱怡一起去。因为这次有日本人的事情。萱怡懂日语,能派上用场。
    “那我呢?”陈露露撅起小嘴。
    “上次的凶险你见识过了,还是在天京待着吧。”陆弘举劝道。
    “不行,我非要去。”陈露露不肯。
    陆弘举没有办法,说道:“这样吧,你跟卢道长和齐老晚一点出发。我们分批走。”
    陈露露同意:“这样可以。我是不放心你的安全,没别的意思哦。”
    陆弘举微笑:“是的,是的,我知道你没别的意思......”
    这次来上海,为安全起见,陆弘举的第一批人,住进城北一家“迎来客栈”。
    来的时候,他带上了雷蒙。因为从直觉上说,对方应该不是个坏人,也比自己大不了多少岁。洋人嘛,必要时还能当挡箭牌用。而且,对雷蒙来说天京也很危险。
    “谢谢你救了我,陆将军。”安顿下来后,雷蒙感激地对陆弘举说。
    陆弘举微笑示意:“如果你有什么地方可以去,我也不阻拦你。只是这几天,我可能需要你的帮忙。”
    雷蒙诚恳地半跪下来请求:“我是个流浪者,无处可去。如果您不嫌弃,我愿终身做您的骑士扈从。”
    原来英法这些老牌国家,都有骑士传统。一些对骑士有敬仰之心的人,可以鞍前马后跟随其建功立业,谓之扈从。
    对雷蒙来说,陆弘举就是太平天国的骑士,而且对他有救命之恩。所以,他很愿意跟随陆弘举。
    陆弘举见对方很认真地恳求,也不便推辞,便扶起对方说道:“好吧,以后咱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他展示了中国人的兄弟观。
    雷蒙见陆弘举答应了,便谦卑地说道:“感谢大人。”
    陆弘举说:“雷蒙,我交给你一项任务。”
    雷蒙恭敬地回答:“大人尽管吩咐。”
    陆弘举很满意他的服从:“你去广明路上,圣济堂医院旁边的二楼,打听一个叫华尔的美国人,是不是出海去了。”
    雷蒙欣然领命。他带上自己的枪,出门去了。
    李再春进来说:“房间都安排好了。我和周进一间,你跟雷蒙就这间。萱怡自己收拾去了。林绍瑜刚才也派人来了问有什么需要,让咱们尽量不要像上次那样单独行动。”
    陆弘举笑笑:“上次你不是手术嘛,周进也在安徽养伤。这次不同了。再说我把英国护照副本都带了,没人敢惹我。”
    李再春大笑:“有副本你也跑不掉,露露明天就到。”
    周进此时正好也进来,听他们调侃,也是乐得不行......
    两个小时后,雷蒙回来了,告诉陆弘举:“华尔果然出海了,跟中国房东交待,三个月后回来。他还特地给大人留了口信,说需要帮忙,可以到文昌阁旁边的葡萄牙酒馆。”
    陆弘举说道:“好,我们就去酒馆。再春明天去上次谷阳门附近那家客栈,看露露和卢道长他们来了没有。让他们到绣林庄碰面。”
    上海的夜晚,灯红酒绿。十里洋场的繁华使这里成为中国夜生活最丰富的地方。
    陆弘举和雷蒙来到葡萄牙酒馆。一进门,乌烟瘴气地。
    萨克斯管吹着靡靡之音,男人们抽着烟,喝着啤酒。女人们穿梭其中,浓妆艳抹,打扮性感。中间的舞池,一个洋妞,随着音乐,扭来扭去。
    也就是陆弘举这个从现代社会闯入的人,才见怪不怪。换作任何一个当时的大清普通百姓,不骂一声“伤风败俗”才怪。
    陆弘举和雷蒙,西装革履,戴着礼帽。坐在最边上的位置。
    所有人都沉浸在享乐的气氛中,没人在意他们。
    这种场合,陆弘当然让雷蒙充充门面。
    雷蒙一弹指,唤来个葡萄牙风情女郎。蔚蓝的眼睛,火红的嘴唇,让雷蒙开心不已。
    “两杯威士忌,加冰块,兑三分之一红葡萄酒。”雷蒙吩咐。
    女郎见是两个小伙子,不由得扭捏着腰肢,风骚起来。临走,还回头向两人抛了个媚眼。
    陆弘举不理她,雷蒙则精神亢奋地吹了声口哨。
    中国人和外国人,性格就是不一样。陆弘举心里好笑,摇了摇头。
    突然,他看见人群中,有个洋人,似乎在救他的现场见到过。他记得,当时那人就紧紧跟着他的担架。
    那洋人正大声笑着,一边端着酒杯,一边搂着一个洋妞。似乎在说着什么有趣的笑话,惹得那个洋妞“格格”地笑。
    陆弘举站起来,走过去。雷蒙一见,也紧紧跟着。
    他拍了拍那洋人的肩膀,用英语打了声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