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4章 合伙开酒楼
作者:与卿月   逃荒!糙汉猎户有个狐狸小夫郎最新章节     
    这是杨絮他们学着做得,杨絮打算在黄花城开个大酒楼。
    几个哥儿和姑娘一起搭伙开的,沈诺也参与了。
    这会儿都在试吃。
    因为沈诺和秦软都在这边,他们就都来到了秦宅这边来做吃食。
    现在还是夏季,沈诺一下子就想到了简单的水果捞和果汁奶茶这些喝的。
    主要是他自己也喜欢,他在空间里换出来的食谱,恰好都能用得上。
    沈诺和秦软都被勒令了不许进去厨房,就连冰的东西也不能多吃,现在只能在凉亭处乘凉。
    看着石桌上秦雨端出来的水果捞,两人慢慢用勺子挖着吃。
    他们也没有吃很快,有秦雨一直看着其他人也放心在厨房忙活。
    村民们自从搬来这里之后,就开始在这里认真生活。
    目前都在忙活着田地里的事情。
    这是刚开荒的土地,这种土地是很贫瘠的,只能先过了肥之后才能开始种粮食。
    偏南方的地区,水稻是一年两熟,原本六七月份就应该收第一批稻子,在七月前把晚稻的秧苗插到田里。
    只是他们来得晚,现在是九月,已经过了插秧的季节,就只能先想办法沤肥,等到来年开春再开始种稻子。
    当然,不能种水稻,村民们也还是开始种其他的庄稼。
    青菜萝卜之类的是要种的,还有沈诺拿出来的玉米也都种上,现在种下去等到十一月份就能吃到甜甜的玉米了。
    而作为最容易种植的土豆来说,九月份正是适合种植的季节,村民们也都不放过这些机会,等到地都犁好了,就能够直接种土豆。
    其他的山药等等的,以前他们就已经会种的,也不用沈诺多说,秦晏直接就把种子都拿出来卖。
    只要有人问起,就都说是从未外面无意间找到了运回来的。
    他们可都是去过诺安郡的人,这么远的地方,有发现这些他们没有见过的种子也正常。
    很快,村里就开始了农忙。
    秦晏这些玩得好的汉子们也都没有停下,他们不打算种很多东西, 就只想着种些青菜萝卜,只要能保证冬天能好好过就成。
    到了下午,就都去了山上逛逛。
    这里的山他们也是第一次来,所以不敢带上哥儿和姑娘一起去。
    这也是沈诺他们都在秦宅待着的原因,也幸好他们刚好不想出门,否则秦晏还真是不知道又要哄多久沈诺了。
    现在沈诺稍微有点儿不开心就闹小脾气,秦晏只能捧着哄着。
    这次能放心出去也是因为有很多人在这里陪着沈诺,又有秦雨这个大夫在,秦晏才放心出门。
    “诺哥儿,我觉着葡萄好吃。”
    以前秦软哪里有机会吃到葡萄啊,那些水果几乎全都是达官贵人才能吃得起。
    平民百姓最多就吃点儿野果子,自家种的桃子、李子、枇杷之类的果子。
    “这里属于南方了,能种的水果有很多,等来年春天就让他们都种上。”
    沈诺对这里的土地很有信心,他算过了,这座城就没有什么不好的。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被倭国的神子盯上。
    “酒楼的位置已经选好了吗?什么时候装修啊?”
    对于沈诺偶尔说的话,秦软他们也都能听懂。
    一旁挖西瓜肉的余清清道:
    “就在城南。那儿离咱们这里近,从南门进去穿过一条街,最大的那两家就是咱们的。”
    这还是余清清和青衣一起去看的铺子,两家原本是酒庄和一家酒楼,因为灾荒干不下去了,不得已才卖出来。
    他们干脆就把两家都买了下来,到时候装修就把中间打通,这样就能合成同一间酒楼,方便管理。
    余清清和青衣、何芳就负责管理酒楼那边的事情,杨絮带着顾桐、莲儿、他们这些一起合伙的人研究菜式。
    沈诺和秦软负责当吉祥物,就这样事情慢慢就开始了。
    “来来来,我们刚做好的,你们都要试试味道。”
    杨絮从厨房里端出来几杯饮品,这是他照着书上做的珍珠奶茶。
    里面的珍珠是用木薯粉搓出来的,奶是牛奶,茶叶也是沈诺这里换出来的。
    这是几杯有点儿冰冰的奶茶了,里面却没有加入冰块,生怕沈诺他们两人喝不了。
    “雨哥儿,你先尝尝味儿。”
    秦雨接过其中一杯,用竹制的吸管喝了一口。
    眉眼一下就舒展开:
    “还得是你们,很好喝啊,我就很喜欢。”
    秦雨给出了很高的评价,沈诺连忙跟着喝了一口,确实很不错了,这跟沈诺在现代喝到过的差不多。
    而且甜度适中,这大夏天喝上这一杯,真是享受啊。
    “好喝,絮哥儿真厉害啊,珍珠奶茶一定能大卖。”
    “真的吗?我也要喝。”
    秦软和余清清也端起来其他的喝。
    这一口下去,整个夏天的暑气都消了不少。
    其他人也都被分到了一杯,这个东西对于杨絮来说并不难,故而直接就煮了一锅。
    余清清的空间里还有很多这样的东西,他全都是按照便宜的价格卖给酒楼,这也算是他们的成本。
    到时候酒楼开张了就很快能把钱给赚回来的,他们也都没有吝啬这一点儿。
    “确实很好喝,絮哥儿,你真是天生的厨师啊。”
    就连余清清都自愧不如,他原本也是比较会做饭的人了,没想到杨絮才是吃这碗饭的。
    “嘿嘿,你们喜欢就好,我还研究了一些糕点,有上次诺哥儿过生日的那个蛋糕,你们先别吃太饱,等等啊。”
    杨絮是一个对于做美食丝毫不厌恶的人,就算一整天待在厨房也不觉得累,甚至还会很开心。
    因为看到了有这种蛋糕的做法,他就尝试一下。
    他们做了几个打鸡蛋的工具,就是靠手工的话,打奶油是很累的,只能再想想办法。
    按理说做蛋糕需要烤箱,现在他们也还没有来得及做出来,只能先试试能不能蒸出来。
    而事实证明,这蒸出来并没有用烤箱做的好,反而有点儿像是发糕。
    蛋糕和发糕还是有区别的,杨絮不愿意就这样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