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满清末年有人总结了几句话,听起来像是一个不变的规律。说的是:清流多废材、清官多酷吏,能臣多争议、干吏多贪腐。在后世对明朝破国皇帝崇祯的评价也多有指责不该杀了能办事、知轻重的九千岁,反而重用了一群只会夸夸其谈实则是祸国秧国的东林党人,这才落下了吊死煤山下场的说法。
事实上马屁精一直都有,就看这马屁精是不是随时都能把握住节奏,不至于把马屁拍到马腿上。
比如被李唐老二称为“人镜”的老魏同志,真的就是心思耿直一条肠子通到底吗?会不会是以他的聪明才智早就想到了自己之前本就是降臣,再又是李一的太子冼马身份跟了李二,如果不弄个忠心为国的直臣形象出来以李二的揍性能容他在一百集的电视剧里活过三分钟吗?
究其一切无非是“上有所好”而已,上面人喜欢听阿谀奉承话,下面人就多说几句,反正国家败了就败了,又不是败了自己的家业。企业三、五个人时大家都一股劲往前冲,三、五十人的时候也还能不怎么计较福利、待遇甚至“权柄”,到三、五百人时你再看看,一个个勾心斗角性不能把企业的所有好处都给自己家人分了。
至于企业生命力的长短、发展空间什么的,有谁在乎?先捞到手才是自己的,自己不捞别人也会捞,干脆一不做二不休......
“今上堪为万世之表,上天能赐今上来大明实乃大明之福、天下苍生之幸......陛下眼光如炬,继任者必然也错不了。大明兴盛就在今日,吾等当奋发图强,以期报效陛下知遇之恩,报效朝廷、回馈天下才是。”拍皇帝马屁算什么,要连同太子的马屁一起拍,这样不仅安全还有上进的机会了。
“高见,高见!”也不知道这个高见是说拍马屁的手段高还是给大家灌励志鸡汤是高见,反正是迎来一片附和声。
不管对于在天下间大摸排有什么想法事情都必须去办的,何况前面顶了一个税务局打头阵。税务局说是户部对接兼管,可那只是一个兼管而已,实际的直管领导就是当今天子,人家直接向司礼监递话的主,工部想找门路都不知道怎么找人搭话。
税务局掌管天下税收,工、商户的登记一概由税务局经办,只不过是所有文书同样抄录一份交户部备查。有传言说今上因为《劳工例则》推行效果不佳非常不满,也想让税务局和警察局接手联合查办。
说的是,这商贾乃是世间最刁滑的一群人了,但凡沾上一点就绝对不会是个好人,否则哪里来得利头。商人为了牟利,哪里会管得上什么朝廷律令,只管怎么能让自己赚钱怎么来。
不论是工坊还是商铺用人,可不都是恨不能让伙计只要喝东南西北风就可以一天十二个时辰连轴不停不歇地干活就好了。
保障劳工休息的权利,那谁来保护商号继续赚钱?商户不赚钱不开商号了,拿什么给朝廷纳税?朝廷没有税了,拿什么来维持官府的日常开支?拿什么来给官、吏、差人发俸禄?
笑话,这种律则颁布下来也就是哄哄小老百姓而已,谁还真拿那玩意当一回事了。
尤其是地方官府,在没有粮税可收的情况下只能靠商税维持,商人的利益高于一切!都说钱权交易、钱权交易,没有钱怎么维持权?都靠明刀明枪的强吗?那我堂堂中国哪能干出这种事情来,还不让海外诸番夷看笑话了。
所以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坚决推行律法,以示我中国泱泱大国之风度绝不会输于撮尔小国。
律法咱有,执不执行到位嘛那是地方官府的问题。只要不搞出大事情来,朝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是了。真要往细了追究......不能往细了说呀!这个什么劳工的保护例则一旦真执行上了,地方上官府就先得受不了了。
圣旨颁布最初那两、三年怎么样?有些地方上还专门成立了个什么稽查队抓商号、工坊用工不受律法。抓的本就是商号贱户也没什么,只要被举报了拖欠工钱的、没有相应保护措施的、使用老、弱、孕从事重劳力的,几乎是一报一个准的重罚。
就罚那么一下,官府是收了不少罚金,劳工也拿到工钱了挺开心的,可之后呢?商号都不开张了,最后还不是地方上吃亏了。
朝廷这些年步子迈得大,升赏也不用走哪个大太监的门路了,这各地有想上进的官员都憋着劲想做出点成绩出来向京城靠拢,商税上怎么能少得了,那不是断了人上进的道路了吗?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淫人妻女,断人升迁路可不就是淫人父母妻女后再杀戮殆尽那般遭人记恨吗?不能做不能做的。
更何况商号在,三节两寿的孝敬就少不商号不在了,指着吃谁去?吃那些百姓吗?想多了,往日里没事怎么会上贡,连个衙门口都要绕道走的人只会在遭了天灾人祸时才能想起衙门来,往日里谁会想到主动来给衙门里的老爷们送点孝敬。再说了,一只鸡、一条鱼的孝敬,那都不值得抬眼睛看一眼,能跟商户往日里那些真金白银软玉比吗?笑话!
放任这些商号就这么不遵律令挺好的,这样下面的那些个刁民也总能想起到咱衙门口来。朝廷在这方面做事也讲究,除了杀人掠货这一类的官司之外其他告到刑房的都是要缴讼金的,衙门口也正好收点讼金贴补贴补开支。
更有甚者,商号被人告了不得上下打点打点?都莫说刑房里一干人等了,从捕头、牢头到下面那些个白役不都能混个满嘴油的,这种好事下面人恨不能天天有呢!
上了堂时官老爷那一份的孝敬就更大了,这里里外外的好处这么揉碎了一想,可不比彻底执行那个什么保护劳工休息、工钱的律令要好用多了?
呸,瞧这都是在想些什么呢!就是有了这么好的《劳工例则》才能顺利让地方官府从上到下又多了个由头捞油水,不然把律令都执行到位了商户、工坊跑了,地方上税收少了、务工的机会也少了,还是官府的麻烦事。
再说了,这些穷汉不过是些做工、扒粪的,懂什么律令、法条的,想告都不知道怎么着手,有什么可担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