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城那繁华的八大胡同,早在明朝的烟火中,就藏着一群风姿绰约的女子。那时的皮条营、胭脂胡同、百顺胡同和韩家潭,犹如一片片花海,暗香浮动。而在百顺胡同与皮条营之间的苏家大院,更有一位名震京城的玉堂春,她的歌声和笑靥,成了多少人心头的梦。
时光流转,到了清朝末年,这八大胡同更是繁花似锦,犹如千树万树梨花开,那珠帘后的罗幕,似乎都沾上了脂粉香。传闻中,就连那紫禁城里的同治皇帝,也时常微服私访,沉醉于这片温柔乡。
到了民国时期,这八大胡同更是热闹非凡,仿佛那“娼”盛之风,比国体的更迭还要来得猛烈。
就在这样一个时代,北京地方审判厅竟然审理了一起离奇至极的离婚案。离奇之处,在于当事人之一竟是个太监,名叫张静轩;而另一方,却是个艳名远扬的妓女,程月贞。这桩案子,在民国新法刚刚施行的日子里,成了法院公开审理的第一桩离婚案,一时间,满城风雨,人们议论纷纷。
你知道吗?太监娶妻,可不是叫结婚,而是称作“对食”或是“结菜户”。这“对食”嘛,就像两个路人临时搭个伙儿吃饭,哪天不想过了,随时各奔东西,没什么约束力。而那“结菜户”呢,就像两个人决定同吃同住,相互扶持,情感上可就更深一层了,有点像咱们现在的结婚。听说在明朝后期,这种太监和宫女“结菜户”的现象就已经相当普遍了。可这回,张静轩和程月贞这桩案子,可真是给这老传统添了把新火,让人看了都忍不住想,这世间,真是无奇不有!
清朝末年,江湖上流传着一位传奇人物——大太监小德张。这位爷可是清朝最后一位太监总管,手握大权,还先后娶了四房如花似玉的妻妾,真是艳福不浅啊!听说他娶最后一个小妾时,已经离开了皇宫,到天津游玩。当时他看上了一个叫方金翠的小美人,可那戏院老板狮子大开口,要价一千大洋。小德张虽然财大气粗,但方金翠这小妮子却是个有主见的,不愿自己一辈子寂寞,坚决不从。小德张一气之下,从另一个戏班子花了更高的价钱,买了一个清纯可人的处女。那场面啊,跟正常人家娶亲一模一样,吹吹打打,拜天地、入洞房,真是羡煞旁人啊!
在这位传奇太监的手下,有个叫张静轩的小太监。他在宫里混得风生水起,伶牙俐齿,手脚勤快,还攒了不少银两。有钱有权了,自然就想尝尝爱情的滋味。可他对和宫女“对食”这种临时搭伙的事儿不感兴趣,想要更进一步的“结菜户”,也就是找个媳妇好好过日子。可正常人家的妇女谁愿意嫁给太监啊?于是,张静轩脑筋一转,想到了去妓院碰碰运气。
经过一番周折,张静轩终于从青楼买了一个妓女回来。这妓女出身贫寒,九岁那年就被父亲卖给外村当童养媳。后来因为公公赌博输钱,又被转卖给地主当丫头。再后来,几经辗转,落入了妓院。张静轩本以为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可谁知这妓女是个火爆脾气,天天哭闹着说太监没有那玩意儿,为何要娶妻,太坑人了!张太监没办法,只好派人把她打发回了老家。唉,看来太监的爱情路也不好走啊!
张太监这回可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不甘心就这样放弃。这不,没过多久,他在“润身女浴所”附近闲逛时,竟然与前来洗澡的妓女程月贞擦出了火花。有人可能会好奇地问,那时候有专门为女子开的浴池吗?嘿,还真有!就在1907年,李铁拐斜街上开了一家“润身女浴所”,这可是八大胡同里清吟小班名妓金秀卿的杰作。那时候啊,无论是官堂还是浴堂,都是男人的天下,女人想洗个澡都难。
金秀卿这姑娘可不简单,她当年选秀出身,红得发紫,在京城里可是响当当的人物。她脑子灵光,一眼就看出了妓女们洗澡的难处,于是利用自己跟官僚政客们的关系,开了这家“润身女浴所”。这浴所可不是那种大澡堂子,而是每人一个单间,私密性极好。妓女们接完客后,都想来这儿洗个澡,放松放松。所以,“润身女浴所”就成了她们的好去处。
附近的阔太太和小姐们也觉得这新鲜玩意儿挺有意思,经常光顾,有时候还带着朋友一起来。金秀卿为了迎合这些太太小姐们的口味,还特地从欧洲进口了一些化妆品,还有土耳其蒸气浴,真是下足了功夫。
不过啊,那时候封建礼制束缚得紧,普通人家的女子哪敢轻易抛头露面,更别说去公共澡堂在众人面前裸露身体了。这种做法在当时的男人看来,简直就是大不敬。所以,到女浴所洗澡的普通人家的女子还是寥寥无几。但张太监可不管这些,他一心只想找个媳妇好好过日子,这程月贞的出现,无疑给他带来了新的希望。
在京城那繁华的街头巷尾,有一位名叫程月贞的妓女,她可是“润身女浴所”的常客。想当年,她可是红极一时的名妓,那南国女子的温柔,简直让京城的男人们为之倾倒。程月贞打扮得那叫一个花枝招展,春天戴菊花,夏天戴桂花,秋天戴李子花,冬天戴兰花,头上一片花团锦簇,简直就是移动的花园。
有这么一个外国人,对程月贞的头饰那是情有独钟,更别提她那迷人的风情了。这老外为了讨她欢心,特地买了珍珠做的花送给她。这花啊,形状色泽都跟真花一模一样,程月贞高兴得不得了,每次参加酒宴都戴着它,一边唱曲一边摇扇子,那婀娜多姿的样子,简直让人看得目不转睛。
想当年,程月贞身为高级妓女,那日子可是过得风生水起,风光无限。可岁月不饶人啊,随着年华老去,她的青春也一去不复返了。就在这个时候,她碰上了张静轩这个太监。张静轩一提出要跟她结婚,她立马就答应了。为啥呢?一来张静轩手里有点钱,二来她觉得跟了张静轩,总比在妓院里卖身到老,最后无人问津、一身病痛地死去要好得多。
可谁知道呢,这程月贞进了张静轩在朝阳门外的家才发现,原来这家伙在老家已经结过婚了,自己连个正妻的名分也没有。她心里那个气啊,感觉自己上当受骗了。不过呢,她还是打算跟张静轩过下去。毕竟嘛,她这个年纪再回去做皮肉生意也不太合适了。就这样,这对奇特的夫妻,在朝阳门外的那间小屋里,开始了他们的新生活。只是这日子能过成啥样,那就得看他们的造化了……
程月贞和张太监这对欢喜冤家,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熬着。张静轩啊,虽然没了男人的那点儿本事,可脾气却大得要命,简直就像个火药桶,一点就着。程月贞呢,也是个犟脾气的主儿,两人一碰面,就像是火星撞地球,免不了要吵个天翻地覆。张静轩呢,总想着要维持他那点儿男人的面子,哪容得程月贞半点儿反抗,一反抗就给她来个下马威。渐渐地,这两人的关系就像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了。
后来啊,大清国没了,宫廷里的太监们也都下岗了。张静轩手里还算有几个钱,就在京城买了几处房产,当起了包租公,日子过得也算滋润。
可革命党人一进了北京城,天天鼓吹男女平等、妇女解放什么的,程月贞这脑袋瓜也开窍了,女权意识渐渐冒了出来。这下子,她更加受不了张静轩那套男尊女卑的做派了。
1912年的一个冬天,张静轩和程月贞又吵了起来,这次吵得特别凶。正巧这时候,有客人来访。张静轩这人好面子,只好暂时收起怒火,装作没事人一样。可程月贞呢,就像是抓住了他的小辫子,当着客人的面就对他一顿责骂,还拿女权主义说事,直把张静轩弄得颜面扫地。
客人一走,张静轩再也忍不住了,铁青着脸跑到柴房,捞起一根劈材就进了屋。他关上门,照着程月贞的屁股就是一顿乱打,打得程月贞惨叫连连,只得求饶。张静轩这才解了气,甩门而去。
这次打架啊,算是彻底打醒了程月贞。她心里那最后一丝念想也没了,离婚的念头越来越坚定。于是,她忍痛收拾起衣物细软,暂时躲到了一个先前要好的姐妹家里。这日子啊,看来是真的没法再过下去了……
张静轩回到家,一看屋里空荡荡的,心里咯噔一下,立马明白程月贞那婆娘跑了。他赶紧叫人四处找,找了好几天,才打听到程月贞躲哪儿去了。张静轩想想这几年吵吵闹闹的日子,也觉得这日子没法再过下去了。他就托人给程月贞带话,说只要她能把当年给他的“身价银”和那些财物退回来,他就同意离婚。可程月贞哪儿有那么多钱啊,一气之下,就把张静轩给告上了法庭。
程月贞请了个文化人帮她写离婚诉状,那诉状上列出了三条理由:一是说张静轩是个太监,根本就不是个男人;二是说张静轩原本就有老婆,他这是重婚;三是说自己在他那儿受尽了虐待。
这诉状一送到北京地方审判厅,立马就引起了轰动。那时候的人思想还没那么开放,这离婚案还是民国时期的头一遭呢。审判这案子的是个叫林鼎章的推事,他办案经验丰富,可这离婚案,他也是头一回遇到。
这阉人和妓女的离婚案,让当时的老百姓都觉得新鲜,开庭那天,审判大厅里挤满了看热闹的。张静轩和程月贞被传到庭上,林鼎章根据程月贞的诉状,开始问话。他说:“按照法律,夫妻结婚后,如果发现对方有家室,可以在一年内提出离婚。你跟张静轩结婚已经两年多了,所以诉状上的前两个理由已经不成立了。至于你说张静轩虐待你,那就得拿出证据来。”
程月贞一听,立马来了精神,指着身上的伤痕说:“大人,您看,这身上的伤就是证据!不信您问问邻居,他们都看在眼里!”林推事派人一查,嘿,还真是这么回事。
林推事又把张静轩叫上来,问他怎么想。张静轩一脸不情愿地说:“离婚也行,但得把我那‘身价银’和程月贞拿走的东西要回来。”
林推事一听就笑了:“老张啊,你这观念得改改了。人身可不是什么买卖的货物,这在清朝就明文禁止了,更别提现在民国了。你那‘身价银’啊,早就不能算数了!”
张静轩一听,赶紧改口:“不是不是,那钱是我帮程月贞还债的。”
林推事摇了摇头:“你帮她还债,她才嫁给你。按咱们中国的老规矩,夫妻财产是一家的,哪有什么你的我的。你们当初也没签什么契约,现在可不能反悔!”张静轩被说得哑口无言。
林推事又问程月贞:“你走的时候,拿了张静轩的什么东西没?”
程月贞说:“我就拿了点自己的衣物首饰,别的啥也没拿。”
张静轩一听急了:“她拿了!她拿了我258块银洋!”
程月贞也不藏着掖着:“我是怕以后没钱过日子,才拿了那些钱。”
林推事叹了口气:“离婚是两个人的事,关系到公共利益。为了点钱就不让人离婚,那可不合法。如果程月贞真拿了你的钱,我会帮你追回来的。”
然后他又问程月贞:“这笔钱,你能不能还?”程月贞点了点头:“我还,我还。”
三天后,审判厅的大门再次敞开,张静轩和程月贞被传唤到庭。这次,林鼎章推事要当庭宣判了。那判词啊,是林推事亲自写的,真是情理并重,文辞华丽,简直就像是法律文书中的一颗璀璨明珠。
林推事清了清嗓子,开始念道:“这案子啊,是程月贞提起的离婚诉讼。她列出了三个理由:一是说张静轩是个太监,二是说他重婚,三是说受了他不少虐待。可这三个理由啊,只要有一个成立,就跟法理相悖了。张静轩在辩诉状和口头陈述里都说愿意离婚,可见两人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断了。那张静轩要求追还身价银和程月贞逃走时带走的财物,这可得好好说说。人身啊,可不是什么可以买卖的东西,那之前给的钱,哪有要回来的道理?张静轩后来又改口说,那钱是帮程月贞还债的,还有字据为证。可程月贞是因为张静轩帮她还债,才愿意嫁给他的。按照咱们中国的老规矩,结婚后夫妇的财产就是一体的了,哪里还有什么你的我的?至于程月贞随身带的衣服首饰,按法理来说,也不能剥得一干二净来抵债。张静轩又说,除非追回程月贞带走的银元和钱物,否则不同意离婚,这实在是跟法理大相径庭。一边是张静轩没能拿出证据证明程月贞是偷他的钱,一边是他要人财两空,也得考虑实际情况。所以,限定期限,让张静轩把欠的钱还上。”
林推事读完判词,程月贞听得一头雾水,她挠了挠头问:“请问堂上,那我到底能不能离婚啊?”这话一出口,在场的人都忍不住笑出了声。林鼎章只好把判决书的内容详细地给程月贞解释了一遍,她这才恍然大悟。就这样,这场离奇的离婚案终于画上了句号。
在那个年代啊,离婚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可是件不得了的大事。更何况这离婚案的主角还是个太监,娶的还是个曾经红极一时的妓女,这更是奇上加奇了。所以这阉人、妓女的离婚案啊,前所未闻,一时间成了北京城里的热门话题,老百姓们茶余饭后都在谈论这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