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凤鸣山
作者:没有刺的玫瑰花   穿书女配修仙记最新章节     
    两人速度不快,陆续的有很多队伍超过他们,快速的进入了凤鸣山脉。
    晨曦不着急,认真的观察那些组队的队伍。她可不认为,平静的凤鸣山里没有危险,看组队的人员安排,就能知道一二。
    晨曦正观察四周环境,就听到有人在喊:“金道友,王道友,你们等等”
    晨曦停步回头看,却是在飞升殿认识的人,那个忘了什么界的乔梦兰。
    晨曦不太记忆无关紧要的人,看到乔梦兰时,还是愣了一下才想起来。
    几个月不见,乔梦兰变化不小。神采飞扬,有点得意和跋扈嚣张。
    她身上的紫色法衣,一看就是新置办的,因为法衣上的纹路,符合这个世界的规则。
    还有头上的发钗和手上的一个戒指,都是不错的地宝。
    这一身行头,没个上千万仙石,是买不来的。晨曦也忍不住佩服乔梦兰,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居然混的不错。
    “见过乔道友”
    金晨看到乔梦兰,立马行礼问好。晨曦也点了点头。
    乔梦兰有点不满意晨曦的态度,于是高抬头说道:
    “你们也是去猎杀妖兽的吧?”
    “是的,囊中羞涩,去赚点仙石”金晨说道
    “哼!就你们两人,这不是去送死吗?算了,认识一场,你俩跟着我们吧,免得你们送了性命。”
    晨曦被乔梦兰的态度差点气笑了。这什么人啊?
    晨曦还没来的及说什么,乔梦兰队伍里有个女修就已经反对了。
    “不行,乔梦兰,你凭什么做主让谁加入的事?你可别忘了,这是坦之前辈的队伍,这个队伍里的事,也只有坦之前辈说了算”
    说话的这个女修,容貌和修为都不如乔梦兰。不过,看衣着打扮应该是本土的修士。
    她的目光,这时也正看向她口里的坦之前辈。
    晨曦也愣了一下,因为这是一个在飞升镇很少有的高人,一位地仙中期。
    因为这里仙气匮乏的原因,修为高的人是不会在这里滞留的。这里除了刚飞升上来的,就是本土的低修为修士。
    那位被女修崇拜的坦之前辈,也看向晨曦二人,见都是刚飞升来的,骄傲的说道:
    “不错,我游家可是大族,不是什么人都收的。”
    乔梦兰听了也不恼,笑着说道:“游前辈,我们队伍有你坐镇固然安全,但是也不妨碍你多收几个跑腿打杂的人啊。进了深山,让他们探探路啥的,不也省了你许多仙力。”
    就在那游坦之想要点头时,晨曦脆声说道:“不必!我无意加入任何队伍,就不劳烦乔道友费心了”
    那游坦之看了看晨曦寻常的容貌,也没有多说什么。
    倒是乔梦兰有点着急:“王道友,你怎能如此自私,不考虑金道友的安全吗”
    晨曦看了看小半数是女修的队伍,没有说话。
    她不替金晨做主,也不会明言这个队伍的不合理之处。不是她看不上女修,她自己就是女修,自然不存在这个可能。
    主要这个队伍里的女修,好像特别注重打扮。法衣和法器的侧重点在于好看,而不在于实用和防御。
    她炼器一般,但是眼光还是有的。
    仙界和下界最大的不同就是天道规则的不同,但是,万变不离其宗,道法不管在哪里,都是相通的。
    她目前缺乏的是对仙界的了解,可不是看事物的眼光。
    “乔道友,金某也不想麻烦各位,我还是想靠自己努力,就不劳烦乔道友了。”
    金晨也连忙说道,他也不是傻子,多少对乔梦兰的人品还是有点了解的。可不认为乔梦兰是为了他们好,才邀请他们加入。
    乔梦兰还要在劝,游坦之直接说道:“行了,快点进山吧”
    说完,带头朝深山去了,其他人自然跟着,乔梦兰没有办法,也只好快步跟上。
    游坦之这次来凤鸣山,是得到一些不确定的消息才来的。不然,他作为家族子弟,没必要冒险。
    他主要也是觉得,凤鸣山脉也没什么危险,可以威胁到他的生命,毕竟这里是低阶修士历练的地方。
    他作为一个地仙,只要不是主动找死,估计是安全无忧的。这也是他没有招募高手的原因之一。
    晨曦望着远去的一队人沉思,她可不认为乔梦兰是为了他们的安全,才邀请他们加入。
    她能看出来,这女人不是简单角色。不光短短几个月就能置办那么多东西,重点人家已经和本土的家族子弟有了来往。
    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仙界的人有多么排外,她这几个月已经领教了。人家可不是你伏低做小就能接受你的。
    而乔梦兰居然能在不经过游坦之同意的情况下,就邀请他们加入,说明她在这个队伍里的,有一定的话语权的。
    这个,别说一般人,二班的也做不到啊。
    不过,也容不得晨曦多想,两人还是快速的进入了深山。
    凤鸣山脉一处密林里,晨曦正挥舞着炎火绫,在和一群兔子战斗。
    这个密林里,不知为啥有这么多的妖兔。那尖利的大板牙,一口下去,一棵直径一米多的大树,立马腰折。红色的眼睛,能喷出烈火,那火的威力,差点把晨曦的一把宝剑融化了。
    这把宝剑,还是晨曦自己打造的呢。她现在身上,除了不能拿出来光明正大用的,其他啥也没有了。不得不找材料炼制了这把断水剑。
    谁知道,第一次使用,就差点被这些兔子毁了。
    以火攻火不是最好的选择,却也是目前最优选。凤鸣山脉里这么多修士,她是敢把神器拿出来用,还是敢把仙器拿出来使?
    都不敢!就是几个小伙伴们,她都不敢放出来。
    什么都不敢暴露的情况下,只能苦苦地战斗了。
    好在这些赤月烈火兔,修为并不高。只有低阶三级修为,相当于人类修士的渡劫期。
    晨曦面前的,是两只高三丈的赤月烈火兔,不光眼睛是红色的,皮毛都是火红色的。
    赤月烈火兔全身是宝,除了味道不错的兔肉,皮毛更是做法衣的一种材料。不光能防御,还是御寒的最好材料之一。尾巴上的毛,更是制作符笔的最好材料。
    那尖利的牙齿,也是制作法器的材料。大板牙稍微打造一下,就是一个利器。
    赤月烈火兔是一种变异的妖兽,特别凶残。它只是外形像兔子,可没有一点兔子的本性。
    它的皮毛坚硬无比,一般法器根本破不开,四个爪子上的指甲,更是泛着乌黑的光泽,一看就是有毒的。
    赤月烈火兔虽然有点麻烦,但是晨曦看在它浑身是宝的份上,还是在努力的战斗。
    哪怕兔子是群居动物,但是和狼还是区别的,起码它们乱而无章,各自战斗。不和狼一样能够互相配合。
    晨曦杀起兔子来,速度还是很快的。炎火绫和蛇一样灵活,攻击起兔子来神出鬼没的,她还趁机撒出大把的符箓和迷药。就看她周围的兔子,一茬一茬的倒下。
    她的符箓和迷药,虽然因为还不熟悉这里的规则,威力一般,但是架不住多啊。质量不够,数量来凑!
    一把一把的符箓和迷药撒下去,金晨都看呆了。
    原来,猎杀妖兽这么简单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