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昏日暮,东山传来接连不断的马蹄声,号角激扬的声音穿透山野,惊飞了山野的鸟雀。
狩猎的男人们满载而归。
沈薇站在帐篷外迎接。燕王披着金灿灿的夕阳策马归来,骏马飞驰,晚风拂过他俊逸的脸庞,意气风发。
看着燕王健全的手脚,沈薇重重松了口气。
还好燕王平安而归,不然她已经开始考虑跳槽了。
“王爷,您可算回来了,妾身一直担心您。”沈薇走上前,踮起脚尖擦擦他额头的汗水,眼里洋溢着喜悦和关怀。
燕王搂住沈薇的腰:“莫担忧,本王无碍。”
常年习武,燕王自然是满载而归。沈薇看到那一排排可怜的野兔野鸡,还有几头鹿,她崇拜地说:“王爷好厉害,妾身从未见过这么多的猎物!”
男人外出狩猎,满载而归。
沈薇自然要夸一夸,适当展露自己的崇拜爱慕。
燕王果然很享受,他勾勾沈薇的小鼻梁:“今晚吃烤肉。”
沈薇甜甜一笑:“好呀,妾身烤肉的手艺堪称一绝呢。”
夜幕降临,营地中央燃起熊熊篝火,参加东山狩猎的青年们纷纷开始享用猎物。
太子、燕王、恒王和昭阳公主,坐在最显眼的主位。厨师把处理好的猎物呈上来。
沈薇坐在燕王身边侍奉,她负责烤肉。燕王则是侧身和太子唠嗑家常,兄弟俩感情一如既往的好。
沈薇目光扫了一圈,看到对面被美人包围的恒王,也看到眼圈泛红的昭阳公主。
昭阳似乎又和晏云亭吵了一架,她心情很不好,一个人闷闷喝酒。
恒王歪歪斜斜坐在软榻上,换上一身骚包招摇的红衣,绸缎般的黑发散在肩头,悠哉哉饮酒作乐。伺候恒王的美人们烤好肉,细细切好,温柔地送到恒王嘴边。
恒王心情惬意,嚼一口烤肉。鼻尖忽然微动,他嗅到一股浓烈的烤肉香味。比寻常的烤肉更加香,那香味仿佛一道钩子,无声无息勾引在场所有人。
绝美烤肉香味的来源,是燕王面前的烤架。
“薇薇,好香的烤肉。”燕王被沈薇的烤肉吸引到,吃遍天下美食,燕王还从未闻到如此卓绝的烤肉香味。
炭火燃烧,木质烤架上,一条鹿腿经过炙烤,里面的油被烤了出来,和外面的腌制调料混合,发出油滋滋的声响,迸发出浓烈的香气。
鹿腿表皮已经被烤的酥脆,呈现出诱人的金黄色泽。
“这是妾身家乡的烤肉做法。王爷,您尝尝。”沈薇切下几片鹿腿肉,洒上熟芝麻,笑着递给燕王。
她此次出门,专门带了秘制的烤肉腌料,还带了一瓶提香增色的蜂蜜。
蜂蜜是灵魂,烤出来的肉,自然味道奇绝。
燕王迫不及待尝一口,经过炭火的炙烤,鹿肉已经外焦里嫩,鲜嫩多汁。
好吃!
极其美味!
“王爷,再用青菜叶子包裹烤肉,味道更好。”沈薇用一片洗干净的生菜叶子包裹住烤肉,递给燕王。
生菜清脆可口,能很好地解除烤肉的油腻。
燕王美滋滋品尝,根本停不下来。
烤肉实在是太香了,光闻着味儿就知道有多美味。在场的普通官员,自然没胆子要燕王的烤肉,只能眼巴巴看着。
昭阳公主和晏云亭吵了架,本来还在伤心难过。闻到香喷喷的烤肉味,昭阳馋得吞口水,当即派遣丫鬟来找沈薇,要了一盘子的烤肉。
采莲动手,切了一盘烤肉给昭阳公主送去。
主座的太子殿下没忍住,微咳一声提醒燕王:“元景,孤看这烤肉甚是不错。”
燕王摇头,一脸严肃道:“兄长,太医说了,您的病还未好全,饮食需清淡,少油腻。”
太子:...
可他真的好想吃一口啊!
燕王和昭阳享受美食,不远处的恒王忽然觉得,嘴边的烤肉不香了...
但恒王毕竟是个脸皮厚的,他遣人来讨要一碗烤肉。燕王自然不会给,讨要烤肉的人灰溜溜地回去了。
恒王撇撇嘴,酸溜溜地说:“不过是寻常烤肉,本王又不缺这一口。”
话虽如此,可那烤肉的香味无孔不入,够得人口水直流。
恒王不禁感慨,二哥到底哪里找来的侍妾?还会烤肉!
沈薇目光不着痕迹扫过现场,看到群臣馋兮兮的模样。
赚钱小天才沈薇开始考虑,要不在燕京再开个烤肉店?
...
吃饱喝足,燕王去太子的营帐里商议公务。沈薇带着采莲在溪边散步消食,打了一段八段锦后,才回帐篷里。
回帐篷,卷王自然不会马上休息,沈薇继续练字。等燕王回来,一眼就能看到她认真练字的画面。
燕王一定会很满足。
因为燕王至今都以为,沈薇是为了他在练字。
烛光悠悠,沈薇坐在案桌旁认真练字。她还特意改了发型,摘下朱钗发髻,让一头青丝柔软地散在肩头。架子灯摆在她的右手边,柔和光芒洒下,能最完美地勾勒出她漂亮的侧脸弧度。
每一帧都精心设计。
时刻让燕王看到她最美的一面,让燕王为她心动。
“哗啦——”
营帐的帘子掀开,燕王踏着月色归来,看到的就是沈薇练字的美好一幕。
烛光莹莹,佳人灯下执笔,神情专注。丝绸般柔软的长发散在肩头,身穿浅银色的寝衣,好看得如梦似幻。
听到动静,沈薇惊喜地抬头,一双灵动清亮的眸子盛满欣喜:“王爷,您回来啦。”
她嗓音又娇又软,羊脂玉般白皙的脸庞浮出喜悦。
燕王走到案桌前,拿起一张宣纸查看。沈薇的字虽然还是难看,但进步已经非常神速,可见她平日里并没有荒废学业。
“甚好。”燕王很满意。
沈薇有点骄傲:“妾身再练上三五年,一定能成为书法大家。”
燕王忍俊不禁,握住沈薇的手,一笔一划陪她练字。
沈薇抓紧时机,似是无意得提起自己的弟弟:“王爷,妾身的小弟也写得一手好书法,不过他写的字工整,不似王爷这般凌厉浑厚。”
在沈薇的计划中,她那个便宜弟弟沈修明,将来会成为燕王的左膀右臂。
所以沈薇偶尔会在燕王面前提一两句,算是埋好伏笔。
“薇薇的弟弟,多大了?”燕王随口问。
沈薇笑道:“已经十八岁了,还在文庙读书。妾身前段日子给王爷做靴子,用剩下的边角料也给弟弟做了一双靴子呢。”
燕王轻笑,勾了下沈薇的小鼻梁:“哪有用边角料做靴 子的道理,那可是你亲弟弟。”
话音里有淡淡的呵斥,但更多的是喜悦。
沈薇轻哼一声:“妾身的弟弟皮糙肉厚,能穿新靴子已经抬举他啦。”
沈薇了解燕王。
燕王是那种“占有欲”特别强的男人,他希望妻妾都能围着他转,他在妻妾心中的地位占据第一。但王妃整日围着儿子转,柳如烟渴望一生一世一双人,张妙玉贪吃,刘巧儿咸鱼...
妻妾都不如他意,燕王自然疏远了这些女人。
沈薇则是不同,她好像时时刻刻都把燕王放在第一位。燕王在她身边,能感觉到浓烈的爱意。
哪怕是沈薇自己的亲生弟弟,都要靠边站,做靴子也只配用边角料。侧面彰显出她对燕王的关怀。
练完字,睡完觉,眼睛一闭一睁已经是天亮。今日还有狩猎的活动,昭阳公主和几个女眷身穿骑装,也加入狩猎的队伍。
王爷忙他的活儿,沈薇忙自己的工作。
沈薇在营帐里跳操,打八段锦,思考创建“薇雪冰城”的企划案。
日头临近中午,营帐外的禁军忽然传来惊天大消息。
燕王失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