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位置 指各脏器的位置异常表现,脏器彼此间或脏器与体腔壁间是否有粘连等。如肠扭转时可用扭转180°或360°等来表示扭转程度。
(2)大小、重量和容积
力求用数字来表示,一般以cm、g、mL为单位。
如因条件所限,也可用常见实物比喻,如针尖大小、米粒大、黄豆大、蚕豆大、鸡蛋大等,切不可用“肿大”、“缩小”、“增多”和“减少”等主观判断的术语。
(3)形状
一般用实物比拟,如圆形、椭圆形、菜花形、葡萄丛状、结节状等。
(4)表面
指脏器表面及浆膜的异常表现,可采用絮状、绒毛样、凹陷或突起、虎斑状、光滑或粗糙等。
(5)颜色
单一的颜色可用鲜红、暗红、淡红、苍白等词来表示,复杂的色彩可用紫红、灰白、黄绿等复合词来形容,前者表示次色,后者表示主色。
对器官的色泽光彩,也可用发光或晦暗来描述。
为了表示病变或颜色的分布情况,常用弥漫性、块状、点状、条状等。
(6)湿度
一般用湿润、干燥等描述。
也可用有无光泽来描述。
(7)透明度
一般用澄清、浑浊、透明、半透明等描述。
(8)切面
常用平滑或微突、结构不清、景象模糊、血样物流出、呈海绵状等来描述。
(9)质度和结构
常用坚硬、柔软、脆弱、胶样、水样、粥样、干酪样、髓样、肉样、砂粒样、颗粒样等来描述。
(10)气味
常用恶臭、腥臭、酸败味等来描述。
对于无肉眼变化的器官,一般不用“正常”、“无变化”等名词描述。
因为无肉眼变化,不一定就说明无组织细胞变化,通常可用“无肉眼可见变化”、“未发现异常”、“未见眼观变化”等词来概括。
总之,尸检记录应完整详尽、图文并茂、重点突出、客观描述。
客观描述应记住7个字,即色、形、体、位、量、质、味。
具体地讲,色有主次深浅、形有方圆点片、体有大小厚薄、位有里表正曲、量有多少轻重、质有硬软松实、味有香臭腥酸。
从这7个方面去描述一个病变将会比较客观。只有这样才能达到病变描述的“三定”目的,即定性、定量、定位。
另外,在剖检过程中如果采集病料做进一步检验,也应记录在案,如采的什么组织,送到哪个实验室,检验目的等。
(二)尸体剖检报告
以诊断学剖检为例,其主要内容包括6个部分,即概况登记,临床摘要、剖检的病理变化、病理学诊断结果、实验室检验结果和结论。
前3部分已在尸体剖检记录中详细介绍,此处不再重复。
1. 病理学诊断结果
在描述的现有病变的基础上指出某个器官或组织的病变性质。
根据剖检所见变化,进行综合分析,判断病理变化的主次,用病理学术语对病变做出诊断,如支气管肺炎、肝硬化、胃肠炎、淋巴结结核等。
其顺序可按病变的主次及互相关系来排列。
这些术语称为器官病理学的诊断。或者可以根据全身多器官损伤、出血、脾脏肿大或淤血等病变得出细菌性或病毒性败血症的初步诊断结果,并提出应采取的措施。
该部分相当于临床疾病诊断过程中的初步诊断,也称推断性诊断。
要想确定诊断即得出最后结论的话,还必须要做进一步的实验室检验以加以验证或排除。
病理学诊断结果是在剖检后,根据畜群的概况、流行病学的情况和剖检过程中所见到的眼观病理变化而得出的。
由于送检病料的不同、动物发病阶段的不同以及所患疾病的不同,所以,剖检后的病理学诊断结果的完整性也不同。结果可以分为4级:
(1)最完善的结论——剖检的结果可推断是什么病如猪群中有部分猪发病,高热、不食、粪便时干时稀、皮肤及耳尖发紫、注射抗菌素无效等;剖检见皮下弥漫性出血斑点、肠道浆膜散在出血点、肺脏出血斑点及肺炎灶、肾脏密集暗红色出血点、全身淋巴结肿大、周边出血、回盲瓣坏死、结肠黏膜纽扣状溃疡等病变,可基本上诊断为猪瘟。
(2)器官病理学诊断——看不出什么病,但可以指出各个器官的病变、性质如支气管肺炎、纤维素性胸膜肺炎、坏死性肝炎、纤维素性心包炎、慢性输卵管炎等等。
(3)确定一般病理现象——得不出器官病理学的诊断结果,但可看出一般的病变如脾脏出血、腿部皮下水肿、肝脏灶状坏死等。
(4)不能确定——就是剖检后没有结果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病理学诊断的级别如何,都需要再采集病料送到相应的实验室做进一步的检验(前3级),如鸡传染性喉气管炎一例,可取喉头、气管制作组织切片或涂片,hE染色,显微镜下观察细胞的变化,如见到合胞体即可确诊;或者采集喉气管接种到11日龄鸡胚的尿囊绒毛膜上,观察蚀斑和镜检膜上蚀斑处的变化,如见到合胞体即可确诊。第4级的病例,应再次剖检动物或剖检者到养殖场去进一步搜集材料。这样,才能做出最终诊断即结论。
2.实验室检验结果
在剖检的过程中,根据需要采集不同的病料进行各种实验室检验,采集的病料应随同化验单一起提交到相应的实验室,如血清学、病毒学、细菌学、组织病理学、血液学、寄生虫学、营养学、毒理学等。待化验结果出来后,由化验人员签字后将化验单返回剖检者。
3. 结论
根据病理解剖学诊断,结合病畜生前临床症状及其他有关资料,找出各病变之间的内在联系、病变与临床症状之间的关系,再汇总实验室检验结果和初步诊断后采取措施的效果反馈,综合分析,做出判断,得出结论。阐明病畜发病和致死的原因,验证初诊的准确性或对初步诊断加以修正,并提出防治措施。
五、组织材料的选取和寄送
为了详细查明原因、确定病理形态学变化的性质以做出正确的诊断,需要在剖检的同时选取病理组织学材料,并及时固定,送至病理实验室制作切片,进行病理组织学检查。
而病理组织切片,能否完整地、如实地显示原来的病理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材料的选取、固定和寄送。
因为病理组织块是制作病理切片的基础材料,它直接关系到诊断、研究的结果。
取材时要注意如下事项(详细介绍见组织切片的制作):
1.制片切片的组织块要新鲜。
越新鲜越好,尤其是电镜检查材料必须新鲜。
2.取材要全面且具有代表性,能显示病变的发展过程。
要选择有病变的器官或组织,特别是病变显着部分或可疑病灶。
在一块组织中,要包括病灶及其周围正常组织,且应包括器官的重要结构部分。
如胃、肠应包括从浆膜到黏膜各层组织,且能看到肠淋巴滤泡。
肾脏应包括皮质、髓质和肾盂。
心脏应包括心房、心室及其瓣膜各部分。
外周神经组织需要观察纵切面及横切面。
较大而重要的病变可从病灶中心到外周不同部位取材,以反映病变各阶段的形态学变化。
3.切取组织块所用的刀剪要锋利。
切时必须迅速而准确,由前向后一次切开,不要来回用力,勿使组织块受挤压或损伤,以保持组织完整,避免人为的变化。
4.组织块的大小要适当,以便于固定液迅速浸透。
通常其长、宽、厚以1.5 cmx1 cmx0.4 cm为宜,必要时可增大到2cmx1.5 cmx0.5 cm。
5.取材时要尽量保持组织的自然状态与完整性,避免人为变化。
6.对于特殊病灶要做适当标记,以资区别。
7.注意避免类似的组织块混淆。
当类似的组织块较多,容易彼此混淆时,可分别固定于不同的小瓶中,或用分载盒分装固定,或将组织切成不同的形状(如方形、梯形、三角形等),易于辨认。或直接放入组织盒中,并用铅笔标注。
8.选取的组织块应立即投入适宜的固定液和合适的容器内。
最常用的固定液为10%的中性福尔马林液,组织与固定液的比例至少要在1:5以上;容器必须大不能影响其形态。
9.组织固定时间不宜过长。
固定时间依据固定物的大小和固定液的性质而定,否则会影响染色效果。
10.将固定完全和修整后的组织块,封固后保留一套,以备必要时复查之用。
11.接收送检标本时,须依据送检单(见表20-4)详细检查送检的标本。
如发现送检标本不符、送检单填写有误、标本固定不当、组织干涸或坏变不能制片时,均应退回。
经检查无误后,即将标本编号登记,并在标本瓶上贴上标签(即病例号),以防错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