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崔挽风的挣扎
作者:遇见我的预见   乾陵阁录最新章节     
    丞相李玄忠散发出来的气场,压迫感十足,似乎令巡防司里的空气都凝结了,一时间,连太子都不知该如何接他的话。

    沉默了片刻,李玄忠见无人开口,便如愿接管了主动权:“既然太子做主留下崔主事,我也不敢有什么异议。现在我也被请来了,倒省了我府中的茶水,中书院的询问问完了吗?”

    陈宥微微摇头提醒婠,婠领会,刚想回答说“没有”,却被太子抢了先:“中书院的问询已经问完了,丞相请便。”

    糟糕,虽然命案的来龙去脉是弄清楚了,但是涉及密信的关键信息仍被一层神秘的面纱笼罩着,而且透过这层面纱,隐约可见的人影,就在眼前!陈宥心里着急,可是此时却插不上话,做不了事。

    但从太子的角度出发,由于他还未知密信一事,而且刚刚才为婠出面干涉了丞相府的事务,理应还给李玄忠一个面子,让出个台阶。

    同时,老谋深算的李玄忠,从太子的态度和话语中,已经看出来崔挽风暂时还没有出卖他,这个节骨眼上,若不及时干涉,后事难料。

    “既然中书院问询完了,我也连夜跑了这一趟,今日就不请你入府叙话了,不妨当着大家的面,报告一下这趟差办得如何吧,简单点,不要浪费大家太多时间!”李玄忠不疾不徐的对崔挽风说,眼神和语气语调都在暗示着:该说的,不该说的,自己拎清楚!

    “丞相,不必了吧,小王刚才已经旁听了中书院的询问了,对崔主事的差事略知一二;至于细枝末节上的内容,是您具体交办的,小王就不过问了。”太子的这番拒绝,是陈宥最不愿看到的局面。

    果然,李玄忠就势顺坡下驴:“那既然太子没什么兴趣听,不如就此散了吧?夜深了,老臣也乏了,回去以后,我会对府内兵丁会严加管教,今日多有得罪,还望两位学士见谅。”说完还对婠和陈宥行了个礼。

    这可就非常被动了:于情,婠和陈宥是晚辈,李玄忠向晚辈致歉,是风度;于理,婠和陈宥比丞相府晚来一步,却借太子之威,坏了顺序,丞相未去深究,是格局;于公,婠和陈宥对于驿站命案相关的疑惑已解,如何定罪,是刑部之责;于私,丞相府的差事,与婠和陈宥无关,应当回避。

    如此一来,崔挽风这个突破口里呼之欲出的“内幕”,戛然而止。

    “丞相!”为了探明真相,陈宥只能放手一搏,“我还有些话要问崔主事!”

    局面已被控制住,主动权又掌握在李玄忠手里,陈宥的请求没有得到应允。

    太子随后吩咐潘岳待李玄忠与崔挽风叙话结束后,将崔挽风移送刑部发落,便起驾离开了巡防司;婠和陈宥多留无益,亦一同返回中书院。途中,陈宥长泄了一口气,嘟囔着:“其势去矣!”

    婠轻轻拍了拍陈宥的背,安慰道:“接到卫主事的消息时,若非你执意回房取物,也不至于因为回避黎执事而贻误了时机,幸而后来峰回路转。此行起码找到了命案的元凶,弄清了始末,也不算白跑一趟。”

    听婠说起这个,陈宥捞起袖口,把手腕处系扎的一个铁质圆筒展示出来。只见他抬手对准墙壁,在圆筒末端处的机关上一个按压,一粒铁珠应声而出,转瞬间在墙壁上击起扬尘。

    婠来到墙壁前查看,上面竟被陈宥手里的机关打出个凹坑来:“所以,刚才偷袭相府教头的是你?!”

    “哪有那么多峰回路转,刚才我看那教头即将脱身,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这是家师改良的袖里箭,把利器换成了铁珠,可以伤人,但不会致命,我本是取来提防卫主事的,没想到用在了别处。”陈宥情绪低落的解释着刚才斗笠教头突然攻击御林军的原因,原来都是他在暗中使的劲。

    “为何你对卫主事处处提防着?”婠不大理解陈宥的想法,按说卫主事虽然呛过她,但后来还是很配合的,甚至主动派人告知了崔挽风的行踪,才让两人敲开了这个突破口。

    “我始终觉得卫主事另有目的,甚至于他根本就知道崔挽风出京办差的目的,可是他对我们有所保留,只把我们关心的,或者说是崔挽风的死穴告诉了我们。”陈宥分析道。

    婠细细回想,陈宥所言确有几分道理。看来在事件关联性分析和突发情况应对方面,眼前这个同僚,是个中高手。

    “除了卫主事,还有什么别的见解,不妨说出来我俩商讨商讨?”既然陈宥精通于此,婠亦虚心请教。

    陈宥四下看看,周遭未见人影,便悄声对婠道出了刚才在巡防司根据崔挽风的供述推断出的结论。婠闻言大吃一惊,脱口而出:“那他的上线岂不就是……”

    话没说完,就被陈宥伸手捂住了嘴:“慎言慎言!”

    婠此时似乎明白了为何陈宥感叹“其势去矣”了。若陈宥的推断是正确的,以目前掌握到的线索和信息,还不足以呈上密信指证李玄忠。首先,这个上线不是轻易能扳动的,无论身份上还是气势上,稍有破绽,就会被其利用进行反制;其次,下线仍未知晓,我明敌暗,贸然行动,只会埋下祸根;最后,崔挽风已被“保护”起来,再想从他嘴里问出什么来,怕是徒劳。

    “可有对策?”

    “事出突然,未有良策,”陈宥摇摇头,说话间,他似乎听到暗处传来些响动,“此处不是说话的地方,先返院吧,容我三思。”

    隐在暗处的高咏鑫,听不清两人交谈的内容,本想靠近,却被陈宥察觉,只得作罢。

    时辰不早,院门早已紧闭,婠本欲叫门,却被陈宥拉住了:“夜深了,不便惊扰,不如我们走‘后门’入院吧!”

    虽然婠是不大情愿走那篱笆豁口的,但是想想如若叫门,确实响动太大了,便默许了这一次,跟着陈宥绕到了后巷,钻了那豁口入院。

    岂料这一幕,正巧被起夜的黎平之撞见了。今夜他被陈宥撞破在院内吸食缥缈烟,虽然陈宥并未言语,但他仍觉得陈宥的闷咳是故意表达对他的不满,令他耿耿于怀,无心睡眠。正急于寻机扳回一城的黎平之,此时仿佛闻着腥的猫一般,偷偷藏身注视着两人的举动。

    然而机敏的陈宥早已发现了黎平之的行踪,看他躲躲藏藏的样子,陈宥猜到了他一定在憋着坏,遂悄悄提醒了婠一声,便各自返回厢房去了。

    看着两人入院后随即分别,抓不到任何把柄的黎平之,只能发挥其构陷诽谤的急智,在脑子里搜寻起合适的罪状来。随着他嘴角微微上扬露出阴险一笑,一条“莫须有”的罪状已然成型,只待时机成熟,即时发难。

    巡防司里,李玄忠将闲杂人等都清出司外,来了个鹊巢鸠占。和李玄忠独处一室的崔挽风,早已跪在地上对着明公三叩九拜起来。如若不是李玄忠及时赶到,他的小命怕是难保。

    但以李玄忠为人处世的手段,对崔挽风来说,不过是刚出虎穴,又如虎口罢了。

    “事情办的怎样?为何回京后不第一时间来见我?”李玄忠先开了口,其气势上的压迫不亚于刚才面对婠和陈宥的时候。

    “微臣惶恐,自知惹出了人命官司,不敢贸然拜访明公,怕给明公惹上麻烦……”崔挽风答道,但是话没说完,便被李玄忠打断了:“这么说,你还是为了我着想咯?那你为何在此,我又为何在此?这不叫‘麻烦’?”

    李玄忠声色俱厉的质问,让崔挽风哑口无言,他甚至已经感觉到这位明公即将要将他抛弃了。

    “信可有亲手交予对方?对方可有回复?”李玄忠又问。

    “交……交予了,亲手交予了,如若没有意外,人这几日就该入京了。”崔挽风诚惶诚恐的答着李玄忠的问话,殊不知就是这句回答,彻底激起了李玄忠的杀心。

    “你是如何知道有人要入京的?”李玄忠一把抓住了崔挽风的纰漏。他派崔挽风出京办差前,私下里把密信交给了他,让他慎重保管,不可让任何人知道,并嘱咐他送到哪,送给谁,仅此而已。

    自作聪明的崔挽风,认为这“任何人”不包括他自己。出京后,便私自将信拆开来看。这内容一看下来,惊得他汗毛直竖,连忙将信藏到了离他坐骑最近的驿马鞍袋里,便于监视。结果这匹驿马被盗走,才引出了后来一系列的“麻烦”。

    此时的崔挽风,一定很后悔当时拆看了密信,知道了信中的内容。

    看到崔挽风支支吾吾的答不上话,李玄忠已经明白了八、九分。若此时是在丞相府,大可以叫人将崔挽风就地砍死,再编个名堂应付刑部。可现在是在巡防司里,就他们两人,司外除了主司郎中和御林兵丁外,还有当值的防务统领!这时候崔挽风要有个什么三长两短,自己脱不了干系。

    李玄忠强忍住要把崔挽风碎尸万段的怒火,唤起潘岳来:“本相的叙话也结束了,此人就交给潘统领处置了。”说完便转身离开了巡防司。

    “恭送丞相!”潘岳对着李玄忠的背影行礼道别,“崔主事,随我走一趟刑部吧!”

    狡猾的崔挽风这次是明确的感受到生命上的威胁了,幸好今夜没在相府,要不现在估计早已身首异处了!但他也知道,李玄忠是不会轻易放过他的,即使在他被关入刑部天牢后,李玄忠一样会想办法除掉他!

    可以挣扎的机会,只有眼前这一瞬了!

    “潘统领,事已至此,我这牢狱之灾怕是免不了了,念在同僚一场的份上,我想拜托你帮我个忙。”崔挽风掏出身上仅剩的银票,欲收买潘岳,却被潘岳拒绝了:“崔主事不必来这一套,今夜这么多双眼睛和耳朵为证,不要再心存幻想,用这些昏招了。”

    眼看收买不成,崔挽风只好收起银票,换了套说辞:“潘统领误会了,我不是妄想收买你放我走,是方才找我询问的两位中书院学士,似乎还有话要说,就被丞相给压下去了。此去刑部,我定会如实交待罪状,后事难料,所以想请潘统领给他们捎个话,若他们有什么想问的,就去刑部天牢找我吧,越快越好。”

    崔挽风从最开始的抗拒与婠和陈宥见面,到现在的主动要求见面,皆是趋利避害之举。此时此刻,他感到来自李玄忠的威胁更大,而婠和陈宥的主责代理和现场证人的身份,是目前他能掌握的胜算最大的“底牌”了。

    为了活命,他只能孤注一掷。甚至他连时间点都盘算好了:今夜在刑部陈述罪状,拖个通宵达旦,上午才能下狱,期间性命无忧。如果潘岳肯帮忙捎这个话,在他下狱之后,婠和陈宥就该赶来天牢,这时他再以李玄忠的机密消息作为交换的筹码,或可搏取一线生机。

    潘岳在权衡了崔挽风这个请求的利害关系之后,答应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