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姜山喝的是酩酊大醉,他被家丁扶到房间后便倒头就睡,一直睡到今日上午都未苏醒。
在这上午时分,镖局迎来了三位客人,这三位便是前几日与邹长林约好共同调查的紫雨阁阁主沈运,以及他带来参与调查工作的另外两人郑同与钟在全。
根据沈运与邹长林前几日的约定,从今日开始,双方正式对假镖事件开始调查。
只见邹长林与沈运同坐在大厅的上首,下首的左边坐的是大通镖局的柳镖头、邹月兰与冯飞海,而下首的右边坐的是钟在全与郑同。
这邹长林原本计划安排的是柳镖头、方亚成及冯飞海三人参与调查,可是因为方亚成临时回去几天,就出现了人员的空缺。
经过昨夜邹长林与柳镖头的商议,两人认为现在补这个空缺的最为合适的人就是邹月兰,这原因有二,一是邹月兰也是事件的全程参与者,对事情来龙去脉比较清楚。
二是因为邹月兰最近与姜山走的太近了,虽然姜山说了两人之间没什么事情,但是为了以防万一,邹长林与柳镖头一合计,就利用这个调查机会把两人分开,等将来方亚成回来了,也给方亚成与邹月两人更多的接触时间和空间。
其实说白了,这两个原因,第一点不是最主要的,第二点才是邹长林最看重的,既然现在已经与方亚成点破了这档子事,那么只要方亚成父母那边不出什么问题的话,方亚成与邹月兰的事那可以说就是板上钉钉的。
当然现在做的这些事情,也是为以后做铺垫。
除了这两个最基本的原因之外,还有更深层次的考量,考虑到自身以及镖局以后的管理问题,另外邹长林后续还有这样的计划:只要方亚成一回来,他自己就需要回总局主持日常事务,而分局这边就需要柳镖头抽身出来主持大局,到时候,调查组又会变成方亚成、邹月兰与冯飞海三人。
综上所述,就有了三点好处:
第一,邹月兰的参与解决了调查组现在与将来参与人员的问题。
第二,可以利用这个调查的机会给方亚成展示锻炼一下,还能让他和邹月兰多很多相互了解的时间与空间,而且一旦事情解决,方亚成在大通镖局的地位会大大提升。
第三,这是比较长远的,那就是只要大通镖局调查并顺利解决了这件事情,邹长林还会特意运作一番,把这件事情捅到镖师总会,成为所有镖局打击“假镖”的一个典范,让大通镖局在整个镖师总会的地位再提一提,自然地,直接参与此事的方亚成和邹月兰也会大大的露了一次脸。
当然了,这个计划邹长林还在酝酿之中,至于如何策划实施,那还得好好合计一番。
这样下来,邹月兰的参与可谓是一箭三雕,于公于私都是大有好处,何乐而不为呢。
大厅里的会议一直持续到中午,最后,双方终于共同商定了以下几个要点,即:
一,此次调查行动由柳镖头作为总指挥,大通镖局这边暂定的前期人员为柳镖头、邹月兰、冯飞海。紫雨阁的参与人员就两名,钟在全和郑同。
二,全程调查行动以大通镖局为主,钟在全与郑同不负责主要事务,平时不参与具体行动,只有在大通镖局有需要的时候,两人才会全力配合。
这第二点也是沈运和邹长林经过深思熟虑才决定的,毕竟调查这样的事人多并没有好处,人多了反而意见会不统一,容易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这样下来,钟在全和郑同两人相当于就是个挂名的,换句话说,紫雨阁就是名义上参与,实际上所有事情的处理基本完全在于大通镖局。
在商量好后,沈运等三人也是破天荒地留在了分局吃了午饭才回去的。
现在有邹长林在分局坐镇,柳镖头带队,调查三人组于今日下午便正式开始行动。
根据邹长林与柳镖头的分析,因为寄镖人的身份根本无法查清,所以几人一合计,便把突破口放在了白鹰镖局身上,这个线索也是迄今为止最明显的。
至于为什么要把白鹰镖局作为突破口,原因很简单,在白羽山上的时候,那个白衣人的身上就有白鹰镖局的令牌,而其他与此件事件有关联的人,比如那群黑衣人,他们几乎什么线索都没有留下。
要想查清楚假镖,那就必须得查清楚与此事件有关联的所有人,把所有人都查清楚了,那么假镖的真相也会相应地浮现。
现在柳镖头三人组还是很有信心的,因为至少还有明显的线索在,如果没有了那块令牌,那才真的是大海捞针,无处入手。
那边柳镖头三人开始出发调查的时候,这边毫不知情的姜山才刚刚从宿醉中清醒过来。
只见姜山使劲揉着自己还在发疼的脑袋,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醉酒,以前虽然有过几次,但是都没有这次这般厉害。
哎呀,原来醉酒是这么吃亏的,姜山心里无奈地想着,不仅浑身酸痛,最要命的还是现在脑袋剧烈地痛,就像要爆炸一样,以后可不能再像这样了。
姜山边揉着头边看了一下屋外,只见外面天昏昏沉沉的,似是要下雨一样。
“这是早上还是晚上?天怎么这么昏沉,”姜山自言自语地说着。
揉了一阵,脑袋稍微感觉好了一点,姜山便下床找水喝,现在他口渴的厉害,见不远的桌上摆着一壶茶水,姜山也管不了那么多,直接抓起来就喝。
满满的一壶凉茶下肚,姜山他瞬间清醒了许多,他长呼了一口气,随后随意地在旁边的凳子上坐了下来。
昨晚只管喝酒,也没有吃多少菜,今日早上又没吃早餐,此时他的肚子随着凉茶的下肚也开始咕咕叫了起来。
姜山往屋外望了好一阵,才终于分清楚原来现在已经是下午,别说早饭了,就是午饭的时间都已经过去了。
醉酒误事,醉酒误事呀!